加強投資策略性製造業推動計畫
最後更新日期:2026.07.20
根據103年10月13日行政院核定的「產業升級轉型行動方案」配套措施中的第三項「創投投資」,此項措施旨在為產業升級轉型提供所需資金。該計畫由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提供資金,目標是投資升級轉型的企業,進一步吸引創投及民間資金投入。112年2月20日,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通過了「加強投資策略性製造業實施方案」的修正案,並持續推動第二期方案,以挹注策略性製造業的資金,發展政府重點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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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應備齊文件如下:
1.廠商基本資料表。
2.投資計畫(包含投資目的、所營事業、資本形成、投資總額及資金來源、技術、財務及市場可行性等投資效益分析、風險分析、分年進度、經營管理分析、產業專家意見)。
申請期程:113年1月1日~120年12月31日(投資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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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
屬策略性製造業者,係符合政府產業政策推動之製造業及其他經產業發展署專案認定之製造業,不得投資於上市、上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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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額度
各被投資事業中政府資金投資上限為新台幣一億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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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窗口
聯絡單位: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加強投資策略性製造業推動計畫辦公室
聯絡電話:02-2704-1077#24
Email: [email protected] -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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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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