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 SBIR)
最後更新日期:2024.10.16
臺南市政府為鼓勵中小企業創新研發,加速地方產業轉型,逐年編列預算、爭取中央政府補助經費,辦理『臺南市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 (地方型SBIR)』。個別申請每案最高補助金額100萬元、共同研發案最高補助金額200萬元、主題式聯盟最高補助金額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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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一、112年受理收件日期:自4月18日起~5月30日中午12點止(主辦單位保留時間異動之權利)
二、採線上申請作業,以線上申請系統送出之申請應備文件與計畫書為審核依據,無需繳交紙本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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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
- ●依法辦理公司/商業登記設籍(立)於臺南市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企業
●含分公司或工廠登記於臺南市事業
●計畫之執行場所應於臺南市轄區域內
●未以相同或類似計畫重複申請補助
申請領域
本年度計畫類別有智慧綠能、數位轉型((A)金屬機械、(B)資訊服務)、民生化工、生技與食品、創新設計(共五大類組)。,所提計畫內容應具有「創新技術研發」、「創新服務」特質,其分述請詳閱主辦單位網站文件。
受理申請補助類別
本計畫包含「個別申請」及「聯合申請」2 類別:
(一)個別申請:個別公司提出研發計畫之補助申請(限1家業者申請)。
(二)共同研發:須有1家主導業者,結合1家其他業者共同申請。
(1)參與業者皆須符合申請資格。
(2)須由1家主導業者,結合1家之其他業者;且參與業者皆須符合申請資格。
(3)共同研發投件後,變更任一成員者,不符申請資格。
(4)申請類別之結合業者間,須具有緊密連結之合作關係,並於核心技術間具有互補性。
(5)申請案計畫書內,應檢附各參與業者之協議書,其內容包括:各參與開發業者協議之工作、經費劃分及其他相關權利義務等說明。
(6)申請案負責人之間不應為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6號所稱之「關係人」。
(7)申請案任一成員放棄補助資格,則視同計畫終止。
- ●依法辦理公司/商業登記設籍(立)於臺南市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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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額度
臺南市政府極力推動中小企業投入創新研發,每年辦理『臺南市地方產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鼓勵中小型企業運用政府輔導資源,提增市場競爭力,引領產業快速升級轉型!
- ●個別申請每案最高補助金額100萬元
- ●共同研發案最高補助金額200萬元
- ●主題式聯盟最高補助金額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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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窗口
06-3847031林小姐、06-3847014 胡小姐
【請留意】台南市政府及專案辦公室均無推薦或委託民間、人員以收費方式協助業者進行計畫書撰寫及申請,若有計畫輔導之需求請洽臺南市中小企業服務團 (06) 632-3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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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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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