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年度高雄市政府青年局 補助青創事業參展實施計畫
高雄市政府青年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協助高雄市(以下簡稱本市)青創事業拓銷市場及提升行銷知名度,鼓勵其積極參加展覽,特訂定「115 年度高雄市政府青年局補助青創事業參展實施計畫」(以下簡稱本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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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一、受理程序:
(一) 受理申請期間:自公告日 115 年 1 月 5 日起,核予補助至經費用罄為止。
(二) 受理方式:申請事業應於展覽開始14日前,檢附應備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另公告日當月之申請案件得於展覽開始 7 日前,向本局提出申請。
(三) 送件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 2 段 132 號 2 樓。二、應備文件:
(一) 申請書。
(二) 經費預算表。
(三) 代表人或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及最近 1 個月戶籍謄本。
(四) 代表人或負責人已參加 10 小時創業輔導課程或講座之證明文件。
(五) 參加展覽官方資訊(含展覽名稱、時間及地點)。
(六) 參展完成報名證明文件。
(七) 交通費訂購證明或預估票價表。
(八) 住宿費訂購證明或預估房價表。
(九)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十)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
對象
一、申請資格:
(一) 設立登記於本市之公司或商業。
(二) 設立登記於當年度公告日前未滿 8 年。
(三) 資本額(股份有限公司為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下同) 1,000 萬元以下。
(四) 代表人或負責人為設籍本市且年滿 18 歲以上 45 歲以下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 代表人或負責人曾參加至少 10 小時創業輔導課程或講座。(本實施計畫所稱創業輔導相關課程或講座,指由本局、大專以上院校、其他政府機關、受政府機關委託單位,所開辦有關創業育成、創新技術、科技趨勢、經濟情勢、產業環境、法律新知、產品設計、商業模式、經營管理、財稅管理、人資管理、行銷企劃、資金募集、專利申請等實體或虛擬之課程或講座)。
(六) 已完成參展報名手續。二、補助次數限制:同一代表人或負責人所營之事業,申請本局補助青創事業參展計畫(含以前年度),以補助2次為限且累計補助總金額上限為10萬元。
三、同一經費項目,已領取其他政府單位相同性質之補獎助或津貼者,不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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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額度
一、參加國內展覽,最高補助 3 萬元;參加國外展覽,參展地點位於亞洲者,最高補助 6 萬元;參展地點位於亞洲以外其他地區者,最高補助 9 萬元。
二、參加智慧城市或淨零碳排相關展覽者,最高補助金額提高 1 萬元。本實施計畫所指之國內展覽,其參展攤位應至少 50 個以上;國外展覽,其參展攤位應至少 200 個以上。
三、申請國內外展覽補助款經費限用於參展報名費或場地租金(含策展方之場地布置費)、參展工作人員之交通費及住宿費。惟參加之展覽地點位於本市 2 者,僅得申請報名費或場地租金。
四、本實施計畫補助參展工作人員之交通費,每案補助以 3 人為上限,申請事業參加國內展覽者,以搭乘高鐵、火車、客運為限;申請事業參加國外展覽者,以搭乘飛機經濟艙座位為限。
五、本實施計畫補助參展工作人員之住宿費,每案補助以補助 3 人為上限,每人每天不得超過 1,000 元。最高補助天數(晚數)為參展天數加計1天。
六、本實施計畫各補助項目以補助經費 50% 為上限。
七、參展期間:當年度至次一年度 1 月 15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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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窗口
高雄市政府青年局資源整合科
參展補助諮詢專線:07-7995678 #2367、2375
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2樓 -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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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青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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