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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青年創業及中小企業貸款

最後更新日期:2026.07.22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辦理青年創業及中小企業貸款專案,年齡20~45歲臺中市民,符合中小企業訂標準且有實際營業,最高核貸新臺幣500萬元,貸款用途以購置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等資本性支出、營運週轉金或創業準備金等,貸款期間最長5年。

  • 申請方式

    申貸人申請本貸款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下列文件向承貸銀行提出:
    (一)事業計畫書一份。
    (二)切結書一份。
    (三)申貸人同意由承貸銀行辦理綜合信用報告同意書。
    (四)公司行號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五)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六)其他經發局指定之文件。
    前項第三款所需申請費用由申貸人自行負擔。
    第一項申請本貸款案件,得由經發局委託專案辦公室收件轉送予承貸銀行。

  • 對象

    1. 企業負責人為年齡18歲以上45歲以下之中華民國國民。
    2. 本貸款應以公司、行號提出申請(以下簡稱申貸人)。
    3. 申貸人為公司、行號,應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所規定之中小企業並設立於本市有實際營業。
    4. 前項行業不含「金融及保險業」及「特殊娛樂業」。

  • 資金額度

    1、同一申貸人累計貸款額度最高新臺幣三百萬元,並得分次申請;如為本市地方型SBIR計畫獲補助廠商、獲本市創櫃板創新創意推薦,或符合經濟部「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標準,累計貸款額度最高新臺幣五百萬元。申請創業準備金之貸款額度最高一百萬元,不得分次申請。

    2、申請貸款額度一百萬元以下,得免經審查會議審查,由經發局逕依承貸銀行出具意見報告表發給核定通知書。

  • 諮詢窗口

    1. 臺灣銀行 電話:04-22224001#304 宋先生
    2.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電話04-22817171#325 廖先生
    3. 臺中商業銀行 電話04-22236021#5703 黃小姐,#5706 陳先生
    4.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電話:04-22289111#31135 江先生,#31143 林小姐

  • 網站

  • 主辦單位

    台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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