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利息補貼
最後更新日期:2026.07.22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為執行身心障礙者創業輔導,設籍臺中市年齡18~65歲,具有工作能力及創業意願,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且未接受政府創業性貸款補助者,提供最高貸款額新臺幣70萬元以下之貸款額補貼,最長7年為限。詳依官網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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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檢附相關申請表件向本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應按季(1月、4月、7月、10月)檢具相關資料請領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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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
1.設籍並居住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6個月以上。
2.滿18歲以上65歲以下,領有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者。
3.具有工作能力及創業意願。
4.於本市設立商業、公司登記或取得開(執)業許可登記未滿3年。
5.未曾接受政府機關創業性貸款補助或其他(如身心障礙者自力更生)創業性補助者。
6.申請人以合資名義創業者,應登記為所創事業之負責人。。 -
資金額度
1.申請利息補貼之貸款每人以1筆為限。
2.貸款金額每人最高新臺幣 (以下同)70萬元,貸款金額未達70萬元者,依實際貸款餘額補貼之。
3.利息補貼最長以7年為限,補貼金額以最高年利率6%之貸款利息或實際貸款年利率50%之貸款利息,擇優補助。還款年限未達7年或貸款年利率低於6%時,依實際還款年限及貸款利率補貼之。
4.依本要點申請補貼者,以向同一金融機構辦理創業貸款利息為限,不包括延遲利息、違約金及其利息。 -
諮詢窗口
洽辦單位:福利促進科
聯絡人:邱小姐
聯絡電話:22289111分機35434 -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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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台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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