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利息補貼
最後更新日期:2024.03.26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為協助身心障礙者自力更生,減輕其創業負擔,依身心障礙者創業輔導服務實施方式,辦理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利息補貼作業,設籍本市年滿20~60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提供創業貸款額度50萬元以下之利息補貼,最長5年。詳依官網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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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申請利息補貼,應檢附下列表件一式二份,向本府提出申請,每人以申請ㄧ次為限:
(一) 申請書。
(二) 創業計畫書。
(三) 戶口名簿。
(四) 商業登記、公司登記文件或其他機關核發開(執)業許可證影本。
(五) 稅籍登記證明影本。
(六) 金融機構貸款證明正本。
(七) 未曾獲其他機關之創業性貸款補助切結書。
(八) 合資創業者需檢附合夥契約書或含股東名冊之公司組織章程。 -
對象
(一)設籍本市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二)18歲至65歲。
(三)經金融機構核貸創業貸款。
(四)商業、公司設立登記或取得開(執)業許可未滿一年,且營業地址及稅籍設於本市。
(五)未曾獲其他機關之創業性貸款補助。
(六)非為其他營利事業之負責人或受僱人。 -
資金額度
申請利息補貼之貸款金額以每人新臺幣50萬元為限,補貼年限最長五年,按實際貸款利率補貼。但最高不超過年利率百分之六。
前項利息補貼,以同一金融機構核貸之創業貸款利息為限,且不包含延遲利息、違約金及其利息。 -
諮詢窗口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身障就業科 03-3333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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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