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利息貼補
最後更新日期:2024.10.16
新竹縣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申請者設籍新竹縣年齡15~65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有工作能力創業意願之市民,提供最高貸款額度新臺幣150萬元之利息補貼,貸款額新臺幣100萬以下之利息全額補貼,超過新臺幣100萬元之貸款利息補貼50%,貸款期間最長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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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向新竹縣政府勞工處提出申請:
1.創業計畫書一式二份。
2.戶口名簿影本一式二份。
3.身心障礙證明影本一式二份。
4.營利事業登記證(合夥人加附合夥契約)、公司執照或開(執)業許可證影本。
經審核符合資格者,應於三個月內自行向銀行辦理貸款。取得貸款行庫同意創業貸款之證明後,向新竹縣政府申請利息貼補。
經核准利息貼補者,應於每年1月、7月檢齊六個月內向貸款行庫繳交利息之收據正本並填具申請書表提出申請。 -
對象
申請本貸款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1.設籍並居住新竹縣,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2.年齡在15歲以上未滿65歲者。
3.具工作能力、創業意願與能力之身心障礙者。
4.未曾接受中央或地方機關創業性貸款或未曾接受扶助身心障礙者自力更生獎助者。
合於前項規定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優先申請:
1.曾接受公私立職業訓練機構訓練領有結業證書。
2.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技藝訓練領有結業證書。
3.參加技能檢定領有合格證書。 -
資金額度
創業貸款利息貼補最長為7年,每人最高貸款金額以新臺幣150萬元為限。貸款新臺幣100萬元以下之利息,全額貼補,超過新臺幣100萬元之部分,依貸款利息之百分之五十貼補,申請利息貼補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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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窗口
新竹縣勞工處勞工福利科 03-551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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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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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新竹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