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融資貸款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辦理新北市政府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融資 貸款,已於新北市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之公司或商業,可申請 最高新臺幣200萬元;從事綠色能源、文化創意、數位匯流、 創新升級、雲端運算、生技醫療、國際物流、ICT或連鎖加盟 等,最高核貸500萬元;自動化生產設備採購最高可申貸新臺 幣1000萬元;工廠用於環保、水利、水土保持、消防設備或建 築物等資本支出之改善費用最高可申貸新臺幣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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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填具相關文件,郵寄或上班時間親送應備文件至「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司登記科」(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樓。(信封請註明「申請中小企業融資貸款」)應備文件包括:
1. 新北市政府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融資貸款申請表。
2. 事業計畫書
3. 切結書。
4. 新北市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融資貸款文件檢核表。
5. 聯徵查詢同意書-法人、負責人及其配偶。
6. 委託書-國稅無欠稅證明及地方稅無欠稅證明。
7. 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及戶籍謄本(詳細記事)影本。
8.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9. 最近一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需蓋有財政部國稅局收件章或網路申報回執聯)影本、最近一完整會計年度與本年度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 或403 表) (需蓋有財政部國稅局收章)影本。
10. 最近三年及當年度暫結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未滿三年以實際年度計)。
11. 不動產權狀影本、謄本及照片(6 個月內)(僅購置廠房、營業場所者需附)(謄本得以系統代為查調)。
12. 購置機器、設備之發票影本及照片(6 個月內)(僅購置機器、設備者需附;購置智慧自動化生產之機器、設備者需另附型錄或相關介紹文件)。
13. 本府核定之工廠改善計畫核定函影本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及施工合約書/估價單/其他承貸銀行認可單據影本各1份(僅申請工廠改善準備金者需附)。
14. 最近一年公司戶存摺入帳明細 ※僅選擇臺企銀須檢附※
※文件 1-6 請至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網站下載。 -
對象
已於新北市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之公司或商業,且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者
1.第一類:登記於本市且非屬金融業、保險業及特定行業之公司或商業。
2.第二類:符合第一類資格,且為綠色能源、文化創意、數位匯流、創新升級、雲端運算、生技醫療、國際物流、ICT、連鎖加盟等策略性產業。
3.第三類:符合第一類資格,且貸款用途為購置智慧自動化生產之機器、設備及電腦軟硬體(含執行智慧自動化生產之軟硬體設備)。
4.第四類:符合第一款資格,且工廠用於環保、水利、水土保持、消防設備或建築物等資本支出之改善費用(以下簡稱工廠改善準備金) -
資金額度
1.第一類:200萬(申請營運週轉金者,應於申請日前實際營業以開立統一發票時間為起算點達1年以上)
2.第二類:500萬
3.第三類:1,000萬(核貸成數不超過購置計畫經費之百分之七十)
4. 第四類:300萬(工廠應依工廠管理輔導法二十八條之五規定申請納管並核定工廠改善計畫,及無撤銷或廢止之情事,且該廠須位於本市。)
同一申請人以擇一類別申請一次為限。但經營正常、債信良好且已清償本貸款者,得再次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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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窗口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司登記科 黃小姐
電話: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分機5294
傳真:(02)2956-8030 -
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