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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融資貸款

最後更新日期:2026.03.24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辦理新北市政府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融資 貸款,已於新北市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之公司或商業,可申請 最高新臺幣200萬元;從事綠色能源、文化創意、數位匯流、 創新升級、雲端運算、生技醫療、國際物流、ICT或連鎖加盟 等,最高核貸500萬元;自動化生產設備採購最高可申貸新臺 幣1000萬元;工廠用於環保、水利、水土保持、消防設備或建 築物等資本支出之改善費用最高可申貸新臺幣400萬元。

  • 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填具相關文件,郵寄或上班時間親送應備文件至「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司登記科」(220697)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樓。(信封請註明「申請中小企業貸款」)

    應備文件包括(以下資料請單面列印提供):
    1. 新北市政府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融資貸款申請表。
    2. 新北市政府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融資貸款文件檢核表。
    3. 事業計畫書。
    4. 切結書。
    5. 聯徵查詢同意書-法人、聯徵查詢同意書-負責人、聯徵查詢同意書-負責人配偶(無則免附)。
    6. 委託書-國稅無欠稅證明、委託書-地方稅無欠稅證明。
    7. 負責人、負責人配偶(無則免附)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
    8.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系統代為查調)。
    9. 最近一完整會計年度與本年度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或403表) (需蓋有財政部國稅局收章)影本。
    10. 最近三年及當年度暫結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未滿三年以實際年度計)。
    11. 最近一年公司戶存摺入帳明細※僅選擇臺企銀須檢附※ 
    12. (購置廠房、營業場所者)不動產權狀影本、謄本各1份及照片(6個月內)。
    13. (購置機器、設備者)購置機器、設備之發票影本1份及照片(6個月內)※購置智慧自動化生產機器、設備者需另附型錄或相關介紹文件。
    14. (申請工廠改善準備金者)本府核定之工廠改善計畫核定函影本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及施工合約書/估價單/其他承貸銀行認可單據影本各1份 。
    15. (申請設置再生能源發電系統設備者)主管機關核發之同意備案及與電業法所定售電業或用戶簽訂售電契約影本各1份。

    ※文件請使用單面列印,且無須裝釘。

  • 對象

    已於新北市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之公司或商業,且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者

    1. 第一類:登記於本市且非屬金融業、保險業及特定行業之公司或商業。
    2. 第二類:符合第一類資格,且為綠色能源、文化創意、數位匯流、創新升級、雲端運算、生技醫療、國際物流、ICT、連鎖加盟等策略性產業。
    3. 第三類:符合第一類資格,且貸款用途為購置智慧自動化生產之機器、設備及電腦軟硬體(含執行智慧自動化生產之軟硬體設備)。
    4. 第四類:符合第一款資格,且工廠用於環保、水利、水土保持、消防設備或建築物等資本支出之改善費用(以下簡稱工廠改善準備金)
    5. 第五類:符合第一款資格,且貸款用以設置再生能源發電系統設備

  • 資金額度

    1. 第一類:200萬(申請營運週轉金者,應於申請日前實際營業以開立統一發票時間為起算點達1年以上)
    2. 第二類:500萬
    3. 第三類:1,000萬(核貸成數不超過購置計畫經費之百分之七十)
    4. 第四類:400萬(工廠應依工廠管理輔導法二十八條之五規定申請納管並核定工廠改善計畫,及無撤銷或廢止之情事,且該廠須位於本市。)
    5. 第五類:1,000萬(再生能源,應符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能源類型)

    同一申請人以擇一類別申請一次為限。但經營正常、債信良好且已清償本貸款者,得再次提出申請
    利率為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1.325%機動計息 

  • 諮詢窗口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公司登記科

    聯絡人:黃小姐
    電話:(02)2960-3456 #5294
    傳真:(02)2956-8030

    社群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economic.gov/

  • 網站

  •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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