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 SB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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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請以正式公文函送南投縣政府 SBIR 計畫辦公室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申請者應備妥資料,確認齊全後,連同公文函正本(1份)郵寄或親送至「南投縣政府SBIR計畫辦公室」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光華路66-6號。
申請文件及相關說明請至本府網站首頁點選「SBIR專區」下載。
113年度受理申請期間:113年4月29日~113年5月28日止 -
對象
(一)所在地設立於南投縣之公司,或依商業登記法第4條規定,取得南投縣政府核發之商業登記者,並合於下列基準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雇用員工數未滿200 人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合申請資格:
1. 於 5 年內曾有執行政府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者。
2. 有因執行政府計畫受停權處分,且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
3. 於 3 年內有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4. 就本補助案件,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
5. 最近三年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
6. 陸資企業(依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司之陸資來臺事業名錄為準)。
7. 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
若有上列情事,南投縣政府得駁回申請或依職權撤銷補助並解除契約。
(三)本計畫僅受理以本公司資格申請(不含分公司),同公司同年度以申請 1案為原則,已連續 2 年獲得本計畫之補助者,第 3 年度不得再申請本項經費補助。
(四)廠商所提計畫之執行場所應於申請機關管轄區域內。鼓勵事項:
1.符合南投縣特色產業:「農業科技產業」、「食品生技產業」、「觀光休憩產業」、「生活工藝產業」以及「精密機械產業」等5大產業。
2.屬新創事業與青創事業:
(1)新創事業:公司成立8年內,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
(2)青創事業:負責人或出資人於中華民國設有戶籍、年滿18歲至45歲之國民。
3.符合ESG、SDGs議題:鼓勵企業導入ESG、SDGs永續發展目標,在技術及服務提升同時,也要顧慮環保、循環、低碳、保育等的永續發展模式。 -
資金額度
補助上限為新臺幣100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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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窗口
(049)2325936南投縣政府SBIR計畫辦公室
(049)2222120南投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 -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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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南投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