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SIIR)
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下稱SIIR 計畫)鼓勵商業服務業以「智慧化」、「低碳化」為主題,提出具明確的商業模式及市場可行性之創新服務研發計畫,以協助企業超越同業水準,提升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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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1)全面採線上申請,請至SIIR計畫網站進行帳號登入,使用「工商憑證」完成驗證後,才可填寫申請表及上傳應備資料。
(2)資料填寫與上傳完成後,須點選「送出申請」及「取得收執聯」,完成線上申請。
(3)若尚無「工商憑證」者,請洽「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話:412-1166。
研發計畫期程
(一) 第一梯次:114年2月1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
收件日期:113年12月9日~114年1月24日止
(二) 第二梯次:另行公告(預計 114 年 7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4 月 30 日)。如第一梯次申請案核定經費已逾全年度可支用數,本署得不公告受理第二梯次申請案。 -
對象
(一) 依公司法、有限合夥法或商業登記法設立之本國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以下簡稱企業)。
(二) 非屬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有限合夥分支機構及陸資企業。
(三)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紀錄,且最近一年度企業淨值(權益總額)為正值。
(四) 每企業及代表人以申請1組並以1案為限,3年內累計補助不超過2案為原則。
(五) 提案申請合作創新類別者:
1. 申請「聯合申請」之企業間不得為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14號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國際會計準則第24號所稱之關係人。
2. 申請「連鎖體系」之企業,單一連鎖加盟總部須成立3年(含)以上。(六) 企業若有以下情形者,不得申請:
1. 已獲政府其他補助計畫且於114年度(以下簡稱當年度)受理截止日(含)前尚未結案者。
2. 當年度擔任本計畫其他企業研發計畫之技術移轉單位。
3. 5 年內曾受補助研發計畫執行有異常情形或於其他政府補助計畫停權期間。 -
資金額度
(一)個別創新:每案補助上限為新臺幣(以下同)150萬元
1. 個別創新係指企業投入創新研發,以增強營運競爭力,並投入市場進行驗證之創新提案。
2. 限單一企業申請,以未曾獲SIIR 計畫補助者為優先。(二)合作創新:每案補助上限為800萬元
每案至少3家企業聯合申請,「聯合申請」須擇定一家為主導單位,其餘為成員單位;若為連鎖體系則應由總部申請,且創新服務需導入至少10家門店。(三)國際化進階創新:每案補助上限:個別創新補助上限最高500萬元,合作創新補助上限最高1,000萬元
計畫內容須符合國際化服務貿易輸出者(跨境提供服務、境外消費、商業據點設立或自然人移動),。(本網頁簡介內容若有變動,請以SIIR計畫網站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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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窗口
北區聯絡處:
諮詢電話:(02)2701-1769 分機231~244
傳真電話:(02)2704-6463
地址:10657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2號5樓之1南區聯絡處:
諮詢電話:(07)336-2918分機01716
傳真電話:(07)335-8087
地址:80249高雄市苓雅區成功一路232號15樓 -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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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