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中小企業及個人便利貸款
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處辦理中小企業及個人便利貸款,於本市核准設立之行號,提供新臺幣50萬貸款額度,依法核准設立之公司最高貸款額度1000萬元,從事規劃設計及設置太陽光電系統產業最高貸款額度1200萬,20~65歲市民裝置房地型太陽能光電設備最高額度60萬元,申貸金額60萬元以下,得免經審查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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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備妥以下文件向新竹市產業發展局提出申請:
1.申請書一份。
2.負責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3.事業計畫書一份。
4.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5.切結書正本一份。
6.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綜合信用報告一份,或同意由承貸銀行辦理綜合信用報告同意書一份。
7.第三、四類應檢附承諾書、建築物所有權狀/謄本、能源局同意備案公文、台電併聯審查意見書及……等
8.其他經新竹市政府指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
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本貸款:
第一類:依商業登記法核准設於新竹市之行號。
第二類:依公司法核准設於新竹市之公司。
第三類: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設於新竹市,並從事規劃設計及設置太陽光電系統產業。
第四類:年滿20歲以上65歲以下之新竹市市民,於新竹市建築物上裝置房地型太陽能光電設備。申請人以建築物所有權人為限。 -
資金額度
第一類:最高為新臺幣(以下同)五十萬元。
第二類:最高為一千萬元。但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公司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公司無實收資本額則以資本總額計算。
第三類:最高新臺幣一千二百萬元。但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公司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公司無實收資本額則以資本總額計算。
第四類:最高新臺幣六十萬元。
本貸款期限最長為七年(含本金寬限期限最長二年),每月繳付本息一次,除寬限期得僅繳納利息外,本息按月平均攤還。貸款利率: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1.325%為上限,機動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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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窗口
新竹市產業發展處工商科:03-5216121
專線:03-5259003 -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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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新竹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