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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創新照護產品及服務名錄照護機構獎勵

最後更新日期:2025.09.01

依據行政院於112年9月19日核定之「高齡科技產業行動計畫」,為強化普惠科技之應用,營造樂活銀髮世代,推動智慧科技於高齡照顧領域之實際落地,本署推動「創新照護產品及服務名錄照護機構獎勵」,鼓勵照護機構串聯資源進行科技導入與布建,並推進照護科技產品或服務深入各級照護之應用情境,促進照護產業發展。

  • 申請方式

    【申請時間】
    114年10月1日起至同月31日下午5時截止。
    (以申請E-mail寄出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附件】
    (一)申請表。
    (二)限定期間內購買「創新照護產品及服務名錄」產品/服務之支出憑證影本。
    1. 113年度名錄:購買期間自113年11月11日114年10月31日止。
    2. 114年度名錄:購買期間自114年7月17日114年10月31日止。
    (三)設立許可證書影本。
    (四)最近一期評鑑結果之公文影本。
    (五)切結書。

    ※申請機構就複數產品/服務申請者,請每一產品/服務填寫一張申請表,並檢附所有申請產品/服務之個別支出憑證,憑證日期須在限定期間內。

    申請方式】
    (一)參考本公告須知要求及附件格式,完成填寫申請附件並用印(pdf檔,檔名:114年度機構獎勵申請附件_OO機構)並以E-mail方式寄至本計畫客服信箱(service@spp.org.tw);信件主旨:【OO機構】114年度機構獎勵申請
    (二)工作小組收到申請信後,將於3日內回復,如未收到回復信件煩請來電確認。

  • 對象

    (一)限定期間內購買登錄於「創新照護產品及服務名錄」產品/服務之國內公私立照護機構

    (二)公私立照護機構:
    1. 老人福利機構,依照老人福利法設立之機構,且限計畫申請期間內評鑑結果為乙(含)等以上之機構。
    2.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立之機構,且限計畫申請期間內評鑑效期合格之機構。

    ※申請計畫不得為已享有我國政府機關相關獎勵、補助,或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
    ※曾獲得113年創新照護產品及服務名錄照護機構獎勵之機構,不得以購買已獲獎勵之產品送件申請。

  • 資金額度

    每一機構最高獎勵新臺幣30萬元,擇優錄取。(實際獎勵金額以審查結果為主)

  • 諮詢窗口

    (一)電話:02-2366-0812(#260顏先生、#359蕭小姐)(平日09:00-12:00;13:30-17:30)
    (二)客服信箱:service@spp.org.tw

  • 網站

  • 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本網頁所載資料僅供參考與資訊提供之用,相關內容若有異動,請以主管機關或主辦單位之正式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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