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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推動實體書店發展補助作業

最後更新日期:2025.10.23

發揮實體書店文化及知識平臺功能,促進實體書店整體發展。

  • 申請方式

    115年度補助受理申請時間自114年10月15日至11月14日23:59:59止,請於期限內逕上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進行線上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 對象

    實際營運之實體書店,或與實體書店相關之國內立案獨資、合夥事業、法人或團體。

  • 資金額度

    一、 補助項目:
    (一) 已實際營運之實體書店特色發展、數位提升及營運提升計畫。
    (二) 實體書店辦理閱讀推廣計畫。
    (三) 已實際營運之實體書店或與實體書店相關之國內立案獨資、合夥事業、法人或團體辦理國際交流、整合行銷與建立共同銷售平臺等可促進實體書店整體發展之相關計畫。

    二、 補助範圍及限制:
    (一) 申請前點第一款補助者,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六十萬元。補助款之補助科目範圍,包含辦理閱讀推廣活動、空間改造、數位提升(如多元支付或進銷存管理系統設備購置費、裝設費、租用費、維護費、手續費等)等有助於書店拓展客群並提升營運之計畫費用,以及書店專職人員薪資、租金、設備購置等營運所需費用,其屬書店專職人員薪資、
    租金及營運所需之設備購置費用以合計不超過補助金額百分之五十為上限。
    (二) 申請前點第二款補助者,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四十萬元。補助款之補助科目範圍,包含辦理閱讀推廣活動之計畫費用;本項經費不補助專職人員薪資及書店租金。
    (三) 申請前點第三款補助者,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二百萬元;非屬實體書店整體發展之個別書店計畫者,不得申請本項補助。補助款之補助科目範圍,指經本部核定通過之申請案所載計畫辦理之相關費用,包括專職人員薪資、辦理計畫所需之設備購置(如電腦軟、硬體及周邊設備、辦公設備及什項設備等)及數位提升(如多元支付或進銷存管理系統裝設費、租用費、維護費或手續費等)等費用及行銷宣傳辦理費用等;本項經費不補助受補助者辦公室租金及空間裝修費用。
    (四) 同一申請者每年度可申請案件數以一案為限,同一案件如有前點各款所列二個以上之類型,應擇一申請補助。
    (五) 補助款不補助下列經費項目(該經費項目得編列於自籌款)
    1.圖書購置費。
    2.水電費、電話費、網路費、燃料費及油資。
    3.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4.餐敘(餐盒不在此限)。
    (六) 申請案所附同一或類似計畫書已獲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本部及其所屬機關(構)補助者,不得再依本要點申請補助;已提出申請者,不予受理。
     

    ※詳細補助項目或注意事項請查看主辦單位官方網站公告。

  • 諮詢窗口

    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
    電話:02-85126472陳小姐
    電郵:yuneasyrevenge@moc.gov.tw

  • 網站

  • 主辦單位

    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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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頁所載資料僅供參考與資訊提供之用,相關內容若有異動,請以主管機關或主辦單位之正式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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