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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113年青年創新創業獎勵補助計畫

最後更新日期:2024.10.16

義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支持青年創業,輔導具發展潛力之新創事業,協助營運初期確立市場定位、建立成功商業模式及穩定營運發展,培育青年人才在地扎根,促進嘉義縣(以下簡稱本縣)產業及經濟發展,特訂定本計畫。

  • 申請方式

    申請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本計畫專案辦公室「大南方創育發展協會」(地址:600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151號E棟4樓),郵寄者以收件截止當日郵戳為憑(113年2月23日止),並於信封明顯處加註「嘉義縣113年青年創新創業獎勵補助計畫」。

  • 對象

    本補助計畫分為「創業啟動類」及「經營優化類」兩類別,依申請類別符合各款條件之申請人、公司或商業,申請以一類別為限:
    一、「創業啟動類」:申請人運用本身專長,結合本縣在地特色,提供創新產品或服務,惟尚未完成商業登記之申請案。
    (一) 申請人需為年滿18歲以上至45歲以下(截至申請日止)之中華民國國民,且不得有擔任其他公司代表人或商業負責人之情事。
    (二) 該申請人請列出創業營運之地點(為創業實際營運地點)。
    (三) 依本計畫創業經營之行業,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

    二、「經營優化類」:針對嘉義縣公司或商業登記之店家,鼓勵其發展具市場價值之創新商業或新服務經營模式,使其營運更加穩固及優化,以轉型提升競爭力之申請案。
    (一) 公司代表人或商業負責人需為年滿18歲以上至45歲以下(截至申請日止)之中華民國國民,且不得有擔任其他公司代表人或商業負責人之情事。
    (二) 營業地址與稅籍設於嘉義縣,並依法辦理商業登記或稅籍登記,且設立登記未超過五年。(截至申請日止)
    (三) 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以下同)50萬元,且未達1,000萬元。(截至申請日止)
    (四) 兩年內無辦理負責人變更登記;若有此情事則須提出相關契約及合理說明。
    (五) 依本計畫創業經營之行業,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
     

  • 資金額度

    本計畫分為「創業啟動類」及「經營優化類」2類別,依申請類別符合各款條件之申請人、公司或商業,以申請1類別為限,本年度新增設備購置費及空間裝修費等資本門補助,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00萬元,且補助額度不得超過提案總經費之70%。

  • 諮詢窗口

    大南方創育發展協會 伍捷心 05-2780553 

  • 網站

  • 主辦單位

    嘉義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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