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嘉義縣青年創業獎勵補助計畫
嘉義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支持青年創業與協助二代、三代青年接班傳承,培育具發展潛力之新創事業與家族企業接班團隊,協助青年於營運初期或接班過程中,確立市場定位、導入創新模式、推動事業轉型升級,提升營運效率與市場競爭力,並促進青年返鄉創業與在地就業,特訂定本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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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申請應備資料
(一) 115 年嘉義縣青年創新創業獎勵補助計畫申請書一式 5 份(並另行提供 PDF 電子檔至 ccyih21@gmail.com)
(二) 115 年嘉義縣青年創新創業獎勵補助計畫切結書一式 1 份。
(三)稅籍登記證明文件:國稅局核准稅務登記之函文、統一發票購票證明、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影本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一式 1 份。
(四)公司或商業最新之登記或變更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一式 1 份。
(五)接班傳承組須檢附二親等內直系血(姻)親尊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影本: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請加蓋申請人私章) 一式1份。收件單位
(一) 申請書面文件以掛號郵寄或親送專案辦公室: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 151 號 E 棟 4 樓,截止當日郵戳為憑,並於信封明顯處加註「嘉義縣 115 青年創新創業獎勵補助計畫」。
(二) 電子檔(PDF 格式)電子郵件寄至專案辦公室信箱: ccyih21@gmail.com
(三) 送件時請備齊申請案相關文件,文件不齊或資料填寫不全經本府通知補正者,應於 3 個工作天內補正,逾期得不予受理。辦理時間
一、計畫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 115 年 2 月 24 日(星期二)。
二、計畫執行期間:原則自本府核定後 6 個月內。 -
對象
在嘉義縣實際營運公司或商業登記之店家,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 申請人須為中華民國國民,且年滿 18 歲以上至 45 歲以下(截至申請日止),不得有擔任其他公司代表人或商業負責人之情事,並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條件:
(一)新創事業組:公司或商業設立登記未超過八年(截至申請日止),且申請人須為公司或商業負責人。
(二)接班傳承組:公司或商業設立登記已超過八年,且申請人須為公司或商業接班人,由接班人提出申請。接班人之資格認定為創辦人二親等內之直系血親(姻)親卑親屬為限,包含:子女、孫子女及媳婦、女婿、孫媳婦、孫女婿等。二、 營業地址與稅籍須設於嘉義縣,並依法辦理公司/商業登記及稅籍登記。
三、 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以下同) 15 萬元,且未達 1,000 萬元。(截至申請日止)。
四、 兩年內無辦理負責人變更登記;若有此情事須提出相關契約及合理說明。
五、 依本計畫經營之行業,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
六、 申請人 3 年內累計獲本府青年創新創業獎勵補助計畫之補助款超過 150 萬元者,不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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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額度
每案補助 30 萬元,評分前兩名之團隊(兩組並計),每案補助 40 萬元,計畫申請均應包含自籌款至少 10 萬元。
計畫書經費得編列科目如下:
(一) 消耗性器材及材料費(單價新台幣 1 萬元以內)
(二) 設備租賃費
(三) 設計暨行銷推廣費
(四) 店面租金(補助上限 10 萬元)
(五) 人事費(計畫核定後新聘正職人員為限,補助上限 10 萬元) -
諮詢窗口
專案辦公室電話:05-2780553 伍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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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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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嘉義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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