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青年創業及中小企業貸款
嘉義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活絡嘉義縣(以下簡稱本縣) 經濟、促進產業發展,協助本縣青年創業及中小企業擴大經營 績效,提供貸款信用保證,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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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申請本貸款應檢具下列書件向本府或承貸銀行提出:
(一) 申請表。
(二) 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
(三) 事業計畫書。
(四) 切結書。
(五) 稅籍登記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六) 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綜合信用報告。
(七) 製造業者應提供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但免辦理工廠登記者,不在此限。
(八) 最近一期完稅證明。
(九) 貸款用途為購置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等資本性支出者,應檢附買賣契約、機器設備目錄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十) 其他經本府指定之必要證明文件。
前項第八款於申請第三類貸款者免附。
申請第一類及第二類貸款者,免附事業計畫書。
第一項申請所需書表,由本府另定之。 -
對象
(一) 第一類:設籍於本縣之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十八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經營免辦理商業登記之小規模商業,其固定營業場所設於本縣並有稅籍登記。
(二) 第二類: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設立於本縣並有公司或商業登記之公司或行號。
(三) 第三類:設立未滿五年且登記於本縣之公司、商業、有限合夥或立案之事業;其負責人應符合下列條件:
1. 年齡在十八歲以上四十五歲以下,且為設籍於本縣之中華民國國民。
2. 於三年內曾參與政府創業輔導相關之課程達二十小時以上或取得二學分以上證明 -
資金額度
(一)第一類最高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第二類最高為新臺幣二百萬元
第三類最高為新臺幣二百萬元。
本貸款之貸放次數,同一申請人以一次為限。(二)本貸款用途以購置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或營運週轉金等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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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窗口
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
電話:05-3620123*8843
電子信箱: vivian82316@mail.cyhg.gov.tw -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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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嘉義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