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利息補貼
最後更新日期:2024.10.16
屏東縣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設籍屏東縣6個月以上,年齡20~65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具有創業意願及工作能力,提供創業貸款額度新臺幣50萬元之貸款利息補貼,補貼期間最長5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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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應備資料:
1.申請書一式三份。
2.創業貸款計畫書一式三份。
3.檢具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一式三份。
4.檢具戶籍謄本一式三份。
5.營利事業登記證或開(執)業許可證影本一式三份。
6.金融機構貸款證明影本一式三份。
7.未曾獲中央或地方政府機關創業性補助切結書。
獲准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者,應於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十月按季檢附下列文件向屏東縣府勞工處申請前一季之利息補貼,逾三個月未提出申請者不予補助。
(1)核定函影本。
(2)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3)三個月內向貸款金融機構繳交利息收據正本。
(4)領據。 -
對象
1.設籍屏東縣並居住屏東縣6個月以上,年齡20歲以上65歲以下,並領有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
2.具有創業意願及工作能力。
3.新創業或已創業未滿一年。
4.經政府機關合法立案之金融機構、社團或儲蓄互助社核准以創業為目的之貸款者。
5.申請創業貸款利息補貼所經營行業,營業地址與稅籍應設籍於本縣,並依法辦理商業登記者。
6.已獲中央或地方政府機關創業性貸款補貼者,得予申請利息補貼。
7.貸款人如申請之貸款方案於一定期間內定有免息之情形,於期滿後得向本府申請利息補貼,且不受第三款創業期間限制。 -
資金額度
1.創業貸款利息補貼,每人以一次為限。
2.創業貸款利息貼補年限最長5年,貸款金額每人最高新臺幣五十萬元(限同一金融機構),本貸款計息標準不得高於6%為上限(貸款年利率低於6%,以實際貸款利率計算)。 -
諮詢窗口
屏東縣政府勞工處勞工福利科 (08)7558048#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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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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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屏東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