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推動計畫
最後更新日期:2024.03.13
為提振我國服務業投資能量,厚植服務業產業競爭力,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特匡列資金,委由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辦理「加強 投資策略性服務業實施方案」,以公開遴選出具服務業投資能量之專業管理公司,進行本方案相關投資案件之投資評估、審議核決、共同投資及簽署投資協議書、投資後管理等事宜,以促進服務業發展,增加我國服務業之就業機會、協助服務業國際化及科技化等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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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應備齊文件如下:
1.廠商基本資料表。
2.投資計畫(包含投資目的、所營事業、資本形成、投資總額及資金來源、技術、財務及市場可行性等投資效益分析、風險分析、分年進度、經營管理分析、產業專家意見)。 -
對象
屬策略性服務業者,係符合政府產業政策推動之服務業及其他經產業發展署專案認定之服務業,不得投資於上市、上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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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額度
各被投資事業中政府資金投資上限為新台幣一億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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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窗口
聯絡單位: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推動計畫辦公室
聯絡電話:02-2704-1077#12
Email:purple@mail.tca.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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