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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推動計畫

最後更新日期:2026.07.20

101年行政院推動「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實施方案」,由國發基金匡列100億元,結合民間資金投入,協助企業取得發展資金,帶動服務業成長、創造就業並拓展海外市場。112年啟動第二期方案,持續挹注資金,聚焦政府重點產業,強化服務業競爭力與國際布局。

  • 申請方式

    應備齊文件如下:

    1.廠商基本資料表。

    2.投資計畫(包含投資目的、所營事業、資本形成、投資總額及資金來源、技術、財務及市場可行性等投資效益分析、風險分析、分年進度、經營管理分析、產業專家意見)。

    申請期程:113年1月1日~122年12月31日

  • 對象

    屬策略性服務業者,係符合政府產業政策推動之服務業及其他經產業發展署專案認定之服務業,不得投資於上市、上櫃公司

  • 資金額度

    各被投資事業中政府資金投資上限為新臺幣一億元整

  • 諮詢窗口

    聯絡單位: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推動計畫辦公室
    聯絡電話:02-2704-1077#24
    Email:[email protected]

  • 網站

  • 主辦單位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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