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兼職人員投保勞健保規劃與注意事項
許多新創企業會因應特殊專案或繁忙季節,在成本效益及彈性等多重考量下,會選擇運用臨時人員、工讀生或外包來增加額外的勞動力,以面對工作量的波動性;又或者會運用實習生或建教生等制度,來發掘潛力人才、培養後進,為企業網羅合適的人才,不過筆者提醒您,這些人員運用上,也要特別留意勞動相關法規,例如勞健保投保等等相關事項,以健全勞動環境、提升良好工作關係,降低企業的法律風險。
在前一篇《微型企業勞健保規劃實務:什麼樣的狀況需要成立投保單位?一人公司該怎麼規劃勞健保?負責人投保規定》中,我們已經知道雇主與勞工分別應如何投保勞健保,接下來要探討「部分工時勞工」(即常見稱呼為「兼職人員」),應如何規劃勞健保。
部分工時勞工定義
首先我們要先定義所雇用的勞工是否為部分工時勞工。在勞保法規「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有對部分工時勞工定義如下:
“部分工時勞工:謂其所定工作時間,較該事業單位內之全部時間工作勞工(下稱「全時勞工」)工作時間(通常為法定工作時間或事業單位所定之工作時間),有相當程度縮短之勞工,其縮短之時數,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之。”
白話來說,為公司提供勞務人員,若工作時間(接受調派時間)沒有達到正職人員標準工時,都可算為部分工時人員,例如每週僅排班工作八小時的勞工。
單憑工讀生、臨時工這些職稱來判斷,不一定準確,有可能是部分工時人員,也可能是全時制的短期契約人員,以工作時間來評估,若該職位與正職人員一樣,則此職位也算是全時人員。所以部分工時勞工與提供勞務時間有關,而各種身份或是工時的員工亦可能有各種計薪方式。
遇到「實習生」要先判斷是否根據「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 3 條」規定實行。學校系所會與合作單位簽訂契約,約定是否要提供學生薪水或訓練津貼。如果契約內容有包含薪資、訓練津貼,那麼就準用勞工保險條例的規定;如果沒有這些津貼的話,因為實習生跟合作單位之間並沒有僱傭關係,因此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 6 條及第 8 條,這種情況實習生不適用勞保。若是自行招募的實習生,沒有與學校簽訂上述的實習合作契約,則必定要視為一般勞工聘用來看待,須符合勞基法各項規定。「技術生」則要依據「勞動基準法第65條」進行書面訓練契約,並送主管機關備案,方為成立。
另外有一種身份人員稱為承攬人員,公司對他沒有100%的指揮權,工作時間與完成工作內容方式都由雙方合議,只要達成目標就可以支領約定的酬勞,這種人員不算入公司員工,公司與其簽定承攬契約(民法第490條)。例如:網頁設計外包人員。這個類別人員不在本次討論範圍。
在消化吸收上述人員分辨方式後,可參考下圖一進行「部分工時人員」之分辨,並可看出計算薪資方式不是判斷部分工時人員的依據。
圖一:各種類別人員工時合約關係圖
資料來源:本文作者自行整理
部分工時人員投保規定
部分工時人員與其雇主,常因想要省保費或是不想被其他雇主知道等考量而不想重複投保,但你要知道勞保投保其實包含三部分,其一是「勞工保險」,其二是「勞保職業災害保險」,其三是「就業保險」。其分別有不同的保險意涵與法令規定,以下將由雇主角度與勞工角度,分別探討參加投保的考量。(延伸閱讀:《微型企業勞健保規劃實務:什麼樣的狀況需要成立投保單位?一人公司該怎麼規劃勞健保?負責人投保規定》)
一、 勞工保險與職災保險
部分工時人員參加勞保規定:可以重複投保
(一) 雇主觀點:
1.勞工保險:依投保規定,分強迫與不強迫加保
五人以上公司,雇主必須在勞工(含部分工時勞工)到職當天幫勞工參加勞保。無論勞工是否已在其他單位參加勞保,或表示已在工會或其他公司投保而不參加,雇主都應在員工到職當日為員工加保。五人以下公司若員工自動表示不參加勞保,可以不用強迫參加。
2.職業災害保險:強迫投保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已於自111年5月1日施行。當有職災發生時,部分工時員工可依勞基法第59條各款規定向雇主請求補償。雇主依規定要於勞工到職當日替員工投保「職災保險」,以健全雇主責任,避免職災發生之理賠風險。
3. 勞工退休金提撥:強制雇主提撥,員工自願提撥
「勞工退休金提撥」之規定,不論是否為部分工時人員,雇主均應於勞工到職日起進行提撥作業。(參考資料來源:勞動部:部分工時勞工亦享有《勞工退休金條例》保障)
(二) 員工觀點:
1. 勞工保險:不超過五人企業可自願參保不強迫,重複加保可合併計算月投保薪資,於請領給付有益。
勞工保險保障包含:生產、老、病、死的各項保險給付權益,若正職、兼職公司都有加勞保的話,申請給付時可以合併計算「月投保薪資」,領取到的金額會更多(註一)。若所在兼職公司不超過五人(可自願不強迫加保),勞工自行判斷不想重複加保,可向兼職公司申請不參加勞保。
2. 職業災害保險是強迫納保,還是必須參加。
二、 就業保險:
部分工時人員參加就業保險規定:可以擇一投保單位加保即可
「就業保險」是強制性的社會保險,其主要保障是失業給付、職訓生活津貼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等,為提供失業或因育嬰留停暫時停止工作勞工各項保障與鼓勵再就業措施而設立,與勞工保險所欲保障的目的不同,在就保法第5條第3項中也特別規定「受僱於二個以上雇主者,得擇一參加本保險。」
(一) 雇主觀點:
自到職日起有義務幫勞工投保「就業保險」。
(二) 員工觀點:
實務上因為就保都是隨著勞保一起投保,如果兼職勞工希望只選擇其中一個雇主進行投保,應該以書面方式向勞保局申請,勞保局將依勞工的請求辦理,審核通過後將只向勞工(被保險人)所選擇參加就業保險的單位收取就業保險費用。(資料來源:就業保險承保業務Q&A)
三、 全民健保:
部分工時人員或多個工作機構之勞工,全民健保只要在其中一家機構投保。
(一) 雇主觀點:
部分工時員工以下二種情況雇主須自到職日起有義務幫勞工投保「全民健康保險」。
1. 每個工作日到工者,無論每日工作時數若干,均視為輪派定時到工之勞工
2. 非每個工作日到工者,其每月工作時數有一週 12 小時以上(含 12小時)
若員工為上述情況,但有其他主要投保單位,則可由員工提出是否轉入本企業參保。
若部分工時員工為「不定時到工者」(例如臨時工、短期契約人員),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20條規定:保險對象原有之投保資格尚未喪失,其從事短期性工作未逾三個月者,得以原投保資格繼續投保。例如:寒暑假打工者可選擇在原單位投保,不用轉換投保單位。
(二) 員工觀點
健保只要選擇其中一家投保,並且以主要的正職單位(工作時間較長或薪資較高)投保即可。健保與勞保不同,如果每個工作單位都投保健保,則會發生「重複投保」的情況,健保署會寄通知單到所有重複的投保單位及個人,若不想發生此情況應該到職時即選擇好投保單位,並告知另一家公司不用加健保。
四、 健保補充保費:
部分工時人員或多個工作機構之勞工,健保補充保費扣繳與投保單位有關。
(一) 雇主觀點:
雇主為扣繳義務人,需依照二代健保規定代扣繳。
(二) 員工觀點:
部分工時人員若有多個工作單位,只會在其中一個單位投保健保,通常會是在工作時間較長或薪資較高單位投保,其他單位之所得則依二代健保費規定扣繳。
部分工時人員投保薪資
部分工時人員,投保薪資級距與一般人員一樣要依據各保險法規,找到投保條件與參照投保薪資分級表,在勞保局網站與健保署網站都可查到最新級距表(註二)。
一、 勞工保險、就業保險與勞工退休金提撥薪資級距規定
(一) 定時到工、全月均在職者
勞保、就業保險與勞工退休金提撥,應整月加保,並按其整月薪資所得總和,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之等級金額申報月投保薪資,並請於加保表上註明「部分工時」字樣或於「部分工時者請打ˇ」欄打ˇ。如月薪資總額低於部分工時人員勞工保險投保薪資下限11,100元者,則仍按「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之等級金額申報。勞保局會依身保金額及投保規定受理加保。
(二) 不定時到工者(例如臨時工短暫受僱幾天)
雇主應於到職當日申報加保勞保與勞工退休金提撥,離職當日申報退保,並以同一工作等級員工之月薪資總額申報勞保投保薪資。
二、 職災保險之投保薪資級距規定
部分工時人員投保「職災保險」之級距下限為基本工資等級(112年為26,400元),上限提高至72,800元,無論部分工時人員整月薪資是否達到基本工資,整月都至少要投保到基本工資等級。而投保方式比照勞保。
三、 健康保險之投保薪資級距規定
部分工時人員投保「健康保險」之級距下限為基本工資等級(112年為26,400元),上限提高至219,500元,無論部分工時人員整月薪資是否達到基本工資,整月都至少要投保到基本工資等級。高於基本工資者依「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查找等於或高於月薪資的級距。例如:月薪資66,000元,則應投保等級為21級66,800元。
以下筆者就以個案舉例,來找到應該如何幫部分工時者投保。您可搭配(註二)查表來理解計算出來的投保級距,原則上投保級距要在級距範圍內或是高於薪資的那一級。
另外職災保險與勞(就)保之投保薪資最高及最低投保等級簡表,幫助大家分辨。
註一:
a.勞保老年給付、生育、傷病、死亡給付:投保期間,當勞工符合退休資格,或因為生產、受傷、住院,甚至在工作期間發生失能、死亡等情形,都享有請領保險給付的權利,可將正職、兼職工作多家公司的投保薪資合併計算,請領上限為勞保月投保薪資最高一級(目前為45800元),合併計算之要件為必須加保連續滿30天。(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勞保條例第19條第2項)
b.例外情況:若是因為「職業災害」原因請領勞保職災傷病、失能給付,則月投保薪資只能選擇「最高」的來計算,和上面一般情況領取的保險給付可合併計算不同。
註二: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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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劉育侃顧問
現為臺灣創業合作發展計畫創業顧問、宜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專長為新事業規劃、數位行銷、政府創業補助、勞健保規定、商業模式、創業計畫書撰寫、商業合作及人力資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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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資料來源:
1.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常見問答
2.職災保險之投保薪資最高及最低投保等級為何?
3.勞保部分工時、臨時工之勞保投保薪資應如何申報?
4.部分工時、短期工作人員之勞退提繳工資應如何申報
5.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