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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青年創業貸款利息補貼作業要點

最後更新日期:2024.10.16
  • 申請方式

    1. 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向本府提出補貼之申請:
      (一)連江縣青年創業貸款利息貼補申請書。
    2.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3. (三)一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4. (四)事業體設立登記或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商業(公司)設立登記證明文件或工廠登記核准公文影本或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登記證、開業執照或立案證照影本。
    5. (五)可資證明稅籍登記於本縣之證明文件影本:如國稅局核准稅務登記之函文影本、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影本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附其一即可)。
    6. (六)金融機構核准貸款之貸款證明書一份。
    7. (七)可資證明事業體合夥人資料:如公司章程或股東名冊或商業抄本等。(無則免附)
    8. (八)未曾接受中央或地方機關創業性補助,及承諾事業體於籌設階段結束,將依法於連江縣完成公司、商業登記或立案與稅籍登記之切結書一份。
    9. (九)行政契約書一式2份。
    10. 上開文件如有缺漏,經本府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全案退還。

  • 對象

    1. 服務對象應同時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年滿20歲至45歲之連江縣縣民。

    (二)依法辦理登記或立案之中小企業,所經營之事業體,營業地址與稅籍應設於連江縣。若事業體於籌設期間尚未完成合法登記,得以負責人或出資人個人名義提出申請,並承諾事業體籌設階段結束,依法於連江縣完成公司、商業登記或立案登記與稅籍登記。

    (三)通過申貸以下貸款之一者:
    1.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之青年創業貸款或青年築夢創業啟動金貸款。
    2.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之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
    3.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之企業小頭家貸款。
    4.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案貸款。
    5.勞動部之微型創業鳳凰貸款。
    6.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青年從農創業貸款。
    7.文化部之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
    8.原住民族委員會之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
    9.其他各部會核定之青年創業貸款。
    10.其他合法公民營金融機構之青年創業貸款。

    (四)未曾接受中央、本府或其他地方機關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者。

    前項之年齡限制,如自本要點實施屆滿三個月,經費仍有剩餘時,申請人得不受年齡限制,逕向本府申請之。

  • 資金額度

    1. 貸款利息補貼額度:
      (一)申請人向各金融機構申請之貸款,補貼貸款最高金額以新台幣300萬元為上限。如有續貸或重新辦理貸款之需求,得向本府新申請利息補貼,惟每人以 1 次且合計貸款金額仍以300萬元為上限。
    2. (二)共同創業之出資人符合第五點各款規定者,得同時以事業體名義申請補助。同一事業體數人同時申請利息補貼,申請人以3人為上限,且利息補貼之總貸款金額以玖佰萬元為上限。
    3. (三)向本府申請創業貸款利息補貼最高以5年為限,自核准補貼日次月起連續計算,其補貼利息利率最高以百分之三為限。
    4. (四)依本要點申請利息補貼者,以向同一金融機構正常繳息之金額為限,不包括本金、逾期利息及違約金。

  • 諮詢窗口

    連江縣政府產業發展處
    聯繫電話:(0836)26180

  • 網站

  • 主辦單位

    連江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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