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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花蓮縣青年創業獎勵補助計畫

最後更新日期:2026.08.18

花蓮縣政府為支持本縣青年將創意轉化為可持續經營之事業,降低創業初期資金與市場驗證門檻,並協助設立未滿五年之青年事業進行產品、服務、品牌及營運模式升級,特訂定本計畫。透過資金支持、專業輔導及成果追蹤,鼓勵青年運用專業技能結合花蓮在地產業與生活需求,促進青年留鄉、返鄉及進鄉創業,帶動在地就業、產業韌性與地方經濟發展。

  • 申請方式

    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9月25日(星期五)下午5時30分止;如公告另定受理起訖時間或送件方式,以本中心最新公告為準。

    執行期間:自本中心核定之計畫起始日起七個月內完成,並以核定函或契約所載期限為準;如因年度預算執行需要,本中心得調整期程。

    新創設立組特別期限:獲核定者應於核定通知送達次日起60日內完成公司或商業及稅籍登記;有正當理由者,得於期限屆滿前申請展延一次,最長30日。逾期未完成者,取消補助資格。


    送件方式

    1.欲申請之單位,請先至線上報名系統填寫基本資料:報名網站:https://reurl.cc/27Lbx6

    2. 完成線上報名後,申請單位應於公告期限內完成紙本申請文件送件及電子檔上傳,前開兩者均須完成:
    (1) 紙本申請文件: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送達本中心。
    送件地址: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17號,花蓮縣政府青年發展中心(花蓮新創基地)收。
    信封請註明「115年度花蓮縣青年創業獎勵補助計畫」及申請組別。

    (2)電子檔:請將申請文件相關資料上傳至指定雲端系統:上傳網址:https://reurl.cc/RRz0nr

    補正與不受理

    文件不齊、格式不符或資料不全者,本中心得通知限期補正;申請人應於通知送達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完成,逾期未補正或補正仍不全者,不予受理。申請文件不予退還,申請人應自行留存副本。

  • 對象


    一、共同資格
    1.申請人為中華民國國民,申請截止日已年滿18歲且未滿46歲,並設籍花蓮縣。

    2.申請人於申請日前三年內,曾參與政府機關、公私立大專校院、依法設立之創育機構或本中心認可單位辦理之創業輔導相關課程達10小時以上。

    3.計畫內容應具明確市場需求、可執行之商業模式及合理財務規劃,並與花蓮在地產業、生活需求、地方特色、數位轉型、永續發展或就業創造具有連結。

    4.申請人、實質經營者及其事業未曾獲本計畫補助;歷年曾核定但未領取補助款,且已完成撤案或廢止程序者,不在此限。

    二、新創設立組資格
    1. 申請截止日尚未以擬申請之事業完成公司、商業或稅籍登記;申請人現為其他營利事業代表人或負責人者,不得申請本組。

    2. 獲核定後,申請人本人應成為在花蓮縣設立之公司代表人或商業負責人;如設立公司,申請人以自然人名義之出資額原則不得低於該公司資本額20%。

    3. 計畫應至少包含目標客群驗證、產品或服務雛形、營運場域或通路規劃、設立時程及首年度財務預估。

    三、創業發展組資格
    1.公司或商業及稅籍登記均在花蓮縣,且自最早設立或稅籍登記日起至申請截止日未滿五年;組織型態、名稱或負責人變更,不重新起算設立年限。

    2.申請人應為公司代表人或商業負責人;公司型態者,申請人以自然人名義之出資額原則不得低於該公司資本額20%。

    3.公司資本額、實收資本額或商業登記資本額未達新臺幣1,000萬元;依法無須登載資本額者,得免受本款限制。

    4.申請日前一年內如有負責人或代表人變更,應提出股權、出資、頂讓、經營參與或其他足以證明實質經營之文件及合理說明。

    四、不予受理情形
    1.申請人或其事業有重大欠稅、欠繳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費,或有違反勞動法令且情節重大之情形。

    2.事業已停業、歇業、解散、撤銷登記,或申請人受破產宣告尚未復權。

    3.屬分公司、非獨立權利義務主體、特殊娛樂業、金融及保險業,或其他法令禁止、限制補助之行業。

    4.計畫內容、經費或同一支出項目已獲其他政府機關補助,或未主動揭露正在申請之其他政府補助。

    5.申請資料不實、冒名、借名、抄襲、侵害他人權利,或有其他規避本計畫規定之情形。

  • 資金額度

    1. 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 100 萬元,且補助款不得超過核定計畫總經費 70%;申請人應自籌至少 30%。
    2. 分設創業發展組、新創設立組,兩組原則不預設固定名額,本中心得依申請品質、審查排序、政策平衡及預算情形調整各組名額;任一組名額不足時,得流用至另一組。
    3. 核定補助金額得低於申請金額;獲補助者應依核定金額及審查意見修正計畫內容與經費。

  • 諮詢窗口

    申請諮詢:花蓮縣政府青年發展中心專案辦公室|電話:03-8221316|地址:花蓮縣花 蓮市海岸路17號。

  • 網站

  • 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青年發展中心

本網頁所載資料僅供參考與資訊提供之用,相關內容若有異動,請以主管機關或主辦單位之正式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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