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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社會企業創業租金及設備補助

最後更新日期:2025.01.14

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培育社會企業人才,鼓勵青年於本市設立社會企業公司或社會創新公司,用創新創意商業模式解決社會問題,並促進本市在地社會企業公司及社會創新公司深耕茁壯,減輕其創業負擔,特訂定本要點。

  • 申請方式

    1. (一)自中華民國114年1月10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向桃園市政府青年局提出申請。
    2. (二)必備文件:
    3.        1、辦公場域租金補助:
    4.              (1)公司或組織設立登記許可函影本。
    5.              (2)稅籍登記核准函影本。
    6.              (3)經公證並載有租賃面積之營業場所租賃契約影本。
    7.       2、 設備補助:
    8.              (1)公司設立登記許可函影本。
    9.              (2)稅籍登記核准函影本。

  • 對象

    1. (一)從事弱勢關懷、銀髮長照、在地發展、生態環保、科技創新、食農創新及公平貿易等社會議題之社會企業公司或社會創新公司。
    2. (二)公司原始設立登記或立案未超過八年。
    3. (三)公司設立登記及稅籍登記於桃園市。

  • 資金額度

    1. (一)社會企業公司 
    2. 辦公場域租金: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8000元,最長補助2年。
    3. 硬體設施或設備(不含耗材):最高新臺幣20萬元。
    4. (二)社會創新公司 (登錄經濟部中小企業署「社會創新平台」)
    5. 辦公場域租金: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4000元,最長補助2年。

  • 諮詢窗口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03-4225205#8010

  • 網站

  •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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