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補助創新創意創業平臺發展計畫
最後更新日期:2024.10.16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辦理「臺北市補助創新創意創業平臺發展計畫,補助臺北市各種民間平台辦理不限形式之跨域、跨產業(包括垂直或橫向整合)等各項創新創意創業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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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一)申請人應於本計畫受理申請期間內檢送下列申請應備文件(含電子檔),向本局提出申請:
1.申請書一份。
2.申請階段自主檢查表一份。
3.申請案預算總表一份。
4.申請案活動企劃書一式五份。
5.申請人基本資料表(如:設立登記表或變更登記表)影本一份。
6.財政部國稅局最近一期「營利事業無欠稅之證明」影本一份。
7.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最近一期「投保勞保人數證明」影本一份。
8.其他經本局指定之相關文件。
(二)申請人應於受理申請期間內以掛號郵寄、專人送達或網路申辦方式,檢送上列申請應備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
(三)申請應備文件如有欠缺者,本局以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並以一次為限,申請人補正送件方式同上款規定,經本局限期補正仍未補正或補正仍不符規定者,駁回其申請。
★申請時間:自113年2月7日起至113年3月15日止。
★補助期間:自113年2月7日起至113年12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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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
(一)、依法於本市完成設立登記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企業。
(二)、主事務所設立於本市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
補助類別: 於本市辦理之不限形式之跨域、跨產業(包括垂直或橫向整合)的創新創意創業活動。 -
資金額度
- (一)、每一申請案最高補助總經費 50%,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 100萬元,同一申請人每年度至多補助一案為限。
- (二)、同一申請案向二個以上政府機關提出申請補助,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向各政府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應撤銷該補助案件,並收回已撥付款項。
- (三)、每一申請案最高補助總經費 50%,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 100萬元,同一申請人每年度至多補助一案為限。
- 申請案活動企劃書,請依補助審查重點項目作說明,並就「對臺北市貢獻度」詳加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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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窗口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工商服務科
電話:02-27208889轉6573
傳真:02-27596577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北區 -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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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