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青年創業及中小企業貸款
最後更新日期:2026.03.20
嘉義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活絡嘉義縣(以下簡稱本縣) 經濟、促進產業發展,協助本縣青年創業及中小企業擴大經營 績效,提供貸款信用保證,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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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申請本貸款應檢具下列書件向本府或承貸銀行提出:
1. 申請表。
2. 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
3. 切結書。
4. 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有限合夥登記證明文件。
5. 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綜合信用報告。
6. 製造業者應提供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但免辦理工廠登記者,不在此限。
7. 最近一期完稅證明。
8. 貸款用途為購置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等資本性支出者,應檢附買賣契約、機器設備目錄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9. 其他經本府指定之必要證明文件。第一項申請所需書表,由本府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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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本貸款:
(一) 第一類: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設立於本縣並有公司、商業或有限合夥登記之事業。
(二) 第二類:設立未滿八年且登記於本縣之公司、商業、有限合夥之事業,其負責人應符合下列條件:
1. 年齡在十八歲以上四十五歲以下,且為設籍於本縣之中華民國國民。
2. 於三年內曾參與政府創業輔導相關之課程達二十小時以上或取得二學分以上證明。前項行業不含金融及保險業、特殊娛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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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額度
本貸款每一申請人貸放額度最高為新臺幣二百萬元。但本貸款之貸放次數,同一申請人以一次為限。
第一類申請人已清償本貸款、經營正常且債信良好者,不受前項但書規定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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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窗口
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
電話:05-3620123*8842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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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嘉義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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