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說明
課程名稱:【線上 online】職業災害之行政補償、保險給付及民、刑事責任剖析
課程地點:線上
開始日期:2021/6/27
結束日期:2021/8/27
觀看時間:共可觀看2個月(此期間內不限次數觀看)
費 用:會員價2880 / 非會員價3600
【課程前言】
台灣每年發生重大職災死亡人數高達2百多人,請領職災失能給付高達2百多件,請領職災傷病給付高達3萬多件;勞工發生職業傷害或職業疾病,雇主須負勞動基準法行政補償、民事損害賠償及最高5年刑事責任。
本課程由勞動法令專家 黃竑鈞老師規劃,以超過30年處理勞資爭議之經驗,剖析如何依傷、病事件發生的可能原因(包括直接、間接及基本原因)、發生時間、事故地點、工作環境、工作期間(不含休息時間)、執行雇主交付事項等進行普通或職業傷病之判定;如經認定為職災事故時,雇主通報義務、災害原因調查、善後處理、職災依法補償、公傷病假核給、保險給付抵充、民刑事雇主責任歸屬及因職災所衍生之勞資爭議案件處理,協助您完整了解職業災害之相關責任剖析。
【課程大綱】
★課程總時數6小時,參與本課程的學員可登錄“中小企業終身學習護照時數”及“台北市立圖書館終身學習護照”及“行政院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線上觀看期間:2個月(此期間內可不限次數可重覆觀看)
一、職災認定:勞保通勤傷害、職業疾病、過勞猝死、勞動基準法職災補償及勞安法之職災定義、法源依據及判斷基準。
二、職災處理:勞工通勤傷害、職業傷病之給假方式、職災補償種類、勞保職災傷病給付及公司保險抵充、不足部分之規劃及理賠實務。
三、通報善後:重大職災案件之處理,含通報義務、職災原因調查、研提後續改善對策及被停工復工報告撰寫實例。
四、責任歸屬:發生重大職災,上下包雇主須負行政補償、民事賠償及刑事責任,並追究工作場所負責人刑法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
五、法定給付:職災勞工保護法職災津貼補助、勞工保險條例職災保險給付種類、給付條件、給付標準及職災保險實績費率解說。
六、爭議處理:罹災勞工及其家屬依法可對任一上下包商求償,常見爭議包括公傷病假給假、醫療診斷證明、補償期間及保險理賠等爭議。
七、案例研討:發生重大職業災害,業主、監造單位、原事業單位、各級承攬人及派遣公司等應負民事、刑事及行政補償責任之案例演練。
■ 講師:黃竑鈞 老師
■ 學歷: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學碩士
■ 專業領域:勞動條件、勞資爭議、大量解僱處理、就業歧視認定、性別工作平等、職業災害認定、勞工退休金、就業服務、職業訓練、身障就業促進、外勞及仲介機構管理、職業安全衛生及勞動檢查等勞動法令。
■ 現任:
1、臺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人(委員)及新北市政府調解人
2、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產投方案勞動法專業講師
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及臺北市勞動檢查處職業安全衛生專業講師
4、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工安查核委員3年
5、台北榮民總醫院勞務委外人力預算審查委員2年
6、勞動部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就業安全法令講師8年
7、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勞動法專業講師
■ 經歷:
1、曾任臺北市勞動檢查處主任秘書、副處長。
2、曾任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條件、勞資爭議及外勞管理科科長。
3、曾任臺北市就業服務處專員。
4、曾任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工教育中心秘書等職務。
■ 碩士論文:我國外籍勞工管理政策制度之研究,民86年1月。
■ 著作:
1、性別平權之研究-台北市個案分析,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中階主管領導班,民 93年12月。
2、專家:「職安法」三讀通過 各行業應儘速了解因應,1111人資專區,民102年7月。
3、專家:從奇力光電勞資爭議事件談企業勞務管理及勞工權益自保,1111人資專區,民102年9月。
4、專家:「提高派遣工上限」VS.「零派遣」,民103年9月。
5、一休新制上路!管理者、HR或勞工朋友必備修法重點解析?民105年12月14日。
6、除夕、初一逢例假日,各行業如何安排一例一休?民106年01月23日。
■ 專業證照:
1、74年國家高等考試及格。
2、96年就業服務專業人員乙級技術士檢定及格。
3、104年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乙級技術士檢定及格。
‧連絡電話:台北(02)2748-5188 /台中(04)3506-0841
‧注意事項:
◎課程費用含精美教材…等
◎課程發票皆於課前郵寄交予學員!
◎課程內容協會保留更動之權利!
◎購買線上課程,自帳號開通當日起即可開始觀看,線上課程經購買授予使用權即不再受理退費,請留意個人觀看日期權限。
◎為維護學員權益,線上課程影音網址限本人使用,禁止分享與外流,若有侵權疑慮,須自負法律責任,並不得再參與本協會課程。
◎如遇例假日,開通播放起迄日順延至上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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