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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數位創作者上架訂閱平台前的法律小常識

發佈日期:2023.09.26
創業觀點-數位創作者上架訂閱平台前的法律小常識主要照片

什麼是訂閱服務,跟線上課程一樣嗎?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會聚焦在討論上架「訂閱平台」提供「訂閱服務」時,數位創作者需要注意哪些面向所謂「訂閱服務」就是指時間上是持續性、連續性,提供服務、體驗、回饋或任何實體/非實體產品給你的訂閱者。 

在這篇文章中,為了聚焦討論,我們會專注於在時間以及顧客體驗更為線性的訂閱服務中,究竟哪些面向是數位創作者選擇訂閱服務平台時需要注意的?

1.你被獨家了嗎

不管你提供的訂閱服務是定期提供「實體產品」(例如羊毛氈作品)或是「數位產品」(通常指圖文、影音)或是「人身產品」(例如你個人咨詢服務),都要和平台方問清楚是否有「獨家授權」、「獨家通路」、「限定上架」等等限制。尤其是付費訂閱制,通常訂閱者也不會希望自己付錢的內容在其他免費管道曝光,因此採取獨家限制的訂閱平台不在少數。

另外要特別注意,可能跟你對口的業務或PM本身不一定瞭解合約內容,所以合約內容中的「授權條款」、「智慧財產權條款」等等都要看仔細,確認條款內容與當初提案內容相符,否則就算有EMAIL或電子通訊軟體紀錄,真的有訴訟時,十之八九都是以合約內容為準

如果你選擇的是有這些限制的平台,一樣的服務內容就不可以上架在其他平台,甚至包含你自己的個人網站、粉專、IG等等其他通路。但是有獨家限制的平台就是不好的平台嗎?這倒也不一定,因為如果平台方的集客力、宣傳效果或是服務屬性與創作者的市場取向相符,或是他不只效果好而且分潤也拿得少,那當然還是一個很好的合作對象。

提醒,關於轉化的範圍和作法,由於各家平台約定不同,建議請專業律師確認條款內容再進行。

2.什麼是含稅未稅?會被扣哪些費用?錢要怎麼分?

在付費訂閱制的狀況下,如果我們以台灣為例,要記得問清楚平台方「稅」有哪些?費用有哪些?什麼時候付錢?另外也要記得合約上的條款要與上面回覆相同。以下我們就大概舉例在台灣的訂閱平台通常如何計算費用

訂閱者付的錢就是訂閱總金額嗎?

有些時候可能平台方窗口會跟你說:「我們平台就抽20%」。然後等你拿到對帳單時,才發現好像跟本來預期的不一樣(通常會比較少啦),這時候通常是因為當初溝通時沒有仔細說明計算方式和其他費用。

例如訂閱總金額,由於平台會開立給訂閱者發票,因此會有營業稅產生,但有的平台認為營業稅是繳給政府的,不在實際訂閱金額中,因此計算給創作者的「訂閱費用」會扣除營業稅部分,也就是以「實際收費/1.05」作為「訂閱總金額」

假設對訂閱者實際收費是100萬,如果直接以「實際收費」計算,訂閱總金額就是實打實的100萬;但如果是以「實際收費扣除營業稅(也就是上面實際收費/1.05)」計算,那訂閱總金額就會是95.23萬(100萬/1.05)。後者的意義就是「營業稅不算在訂閱總金額」中

金流公司手續費

金流公司手續費會看各平台合作的金流廠商不定,通常來說是每筆交易的2-3%不等,通常會先扣掉金流公司手續費後,再計算平台抽成

什麼時候會代扣繳10%所得稅、二代健保1.91%?公司只要付5%營業稅?

如果你是個人接案,而且受領金額超過兩萬的話,平台方還會先代扣繳10%所得稅、再扣1.91%二代健保。所以如果你是一個成績還不錯的數位創作者,或是本業太猛,個人所得稅率已經高達數十趴,那就開公司來賺錢吧,因為你會有的就是5%營業稅,其他節稅效果我們會另外說明。

3.可以看到實際訂閱人數嗎?

訂閱平台是否提供管理後台,讓創作者確認實際訂閱人數,是非常重要的。除了算分潤的準確性外(是的,律師就是這麼膚淺),如果創作者可以即時得到新訂/退訂用戶的資訊和趨勢,才能確保創作者可以檢視所提供的內容是否符合訂閱者期待,另外還可以確認相關行銷活動的成果和影響力。因此會建議創作者盡量尋找可以即時或是48小時內自行確認訂閱人數和訂閱方案的訂閱平台,越透明的商業合作通常可以進行得越長久,而且創作者才能即時調整行銷和內容。

4.創作者能不能使用訂閱者資料?

在訂閱專案期間,創作者使用由訂閱平台提供的訂閱者相關資料,通常是沒問題的。但要注意的是,訂閱平台是否已經取得訂閱者同意,且蒐集的資料種類、目的符合訂閱平台和創作者使用的種類、目的。這部分可以藉由檢視訂閱平台的「隱私權政策」確認,如果平台的隱私權政策年久失修,或抄錯範本,甚至沒有提供,於蒐集處理資料時未告知訂閱者使用的個資種類、目的或告知不完全,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8條,主管機關有可能按次處罰訂閱平台新台幣兩萬以上、二十萬以下罰鍰。

在訂閱專案結束後,創作者能不能繼續使用訂閱者的個人資料?由於通常訂閱者是同意「平台」使用他的個資,因此理論上訂閱專案結束後,創作者與平台已經沒有合作關係,所以創作者如果需要繼續使用訂閱者的個人資料,謹慎而言需要另外取得訂閱者的同意。同時也要注意訂閱平台是否有限制創作者繼續使用訂閱者的個資,這方面建議要審慎評估合作契約的內,否則除了個人資料保護法外,也可能會有違反合約的民事責任

5.平台是否提供其他行銷資源?

有時候平台方會協助辦活動、行銷規劃等等,如果是已經確定談好的內容,那就勇敢得要求要寫在合約裡!例如講好一年要有幾場見面會,雖然時間不確定,但也可以先寫好一年至少要辦幾場;如果是提供行銷輔導,那麼由誰提供、服務內容、服務時數等等也可以先載明在合約中。不要覺得要求寫在合約或審閱合約會不好意思,或是覺得反正細節還沒敲定就不寫,寫在合約是避免雙方忘記,有時候不是人家忘記,是我們自己記錯也很常有,所以就放心加入已經講定得內容吧。

關於平台與創作者的關係,應該是雙方互利共榮,也許你是很厲害的創作者,但需要被更多人看到,所以找了信得過的平台後,確認合約內容與雙方意思一致、沒有過於不公平的條款,那就開始創作吧!

【資料來源:新創圓夢網/撰文者:臺灣創業生態系基礎服務整合平台 方道樞 創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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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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