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目的

為營造優質創業環境,形塑臺灣成為創業型社會,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辦理「新創事業獎」選拔活動,鼓勵各業界創新新創企業,發展具備優質營運模式之新創事業,樹立成功典範,提振創業家精神,帶動國內創新創業之風氣,為經濟注入活水。

獎項資訊
本獎項分為「科技產業組」、「創新傳產組」及「創新服務組」三大類,選拔具備優質營運模式之新創事業20家為原則


參選組別
參選資格

成立時間: 106年6月1日(含)之後成立依據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登記核准設立日期(非最後核准變更日期),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企業。
※企業屬外國公司在臺設立之分公司不得參選

參選標的:須為自行研發且具市場創新性之產品、技術、流程或服務(包含技術服務、知識服務、商業服務)等,並已進入市場商業化,具備實際應用或量產證明(如:銷售發票、商業合約書、交易訂單、客戶數據等)。

設立登記要求:企業屬外國公司在臺設立之分公司不得參選。

營業情況:前一年(113年)營業額不得為0,須檢附主要之產品或服務之商業化或量產相關證明文件(如:銷售發票、商業合約書、交易訂單、客戶數據等)。

參選程序

報名時間: 114年4月1日(二)10:00至5月29日(四)17:00止。

補件期限:114年6月9日(一)中午12:00前。

申請方式:一律採線上申請及收件。

評審指標
常見Q&A
Q1:新創事業獎線上報名送件是否有相關檔案及操作影片可以參考?

參考連結:操作影片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7g6JHr_CauHCNqdmJP_iOUoYV6jkFQrK

Q2: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今年度因關稅關係,延長申報至114/6/30申報結束,是否會延長上傳時間?

敬請依申請須知所列時間5/29(四)17:00前完成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最遲請於補件期限6/9(一)12:00前上傳相關檔案,建請盡早完成相關申報作業,以利參獎。

Q3:新創事業獎是選拔優秀個人還是優秀企業?

選拔優秀企業。因此計畫書內容應聚焦在企業營運、企業策略及企業未來規劃,非個人創業經歷或過程。

Q4:我的企業營業狀況不佳或初期資金皆投入研發而無顯著營收,是否毫無獲獎機會?

新創事業獎是選拔「創新」及「後續潛力」之企業,如果企業具發展潛力仍有獲獎機會。

Q5:我的企業營運項目符合多組資格,我要如何選擇組別?

依企業主要營運或創新特色選擇最有利組別,或以主要經營項目來判定組別。

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獎勵調整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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