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nguage == 'en' ? 'Project Period' : '刊登期間'}}:
2025/05/26 ~ 2025/11/30
{{language == 'en' ? 'Partners' : '合作對象'}}:
社會創新組織
{{language == 'en' ? 'Project Budget' : '預估經費'}}:
{{language == 'en' ? '~NT$10K' : '10萬以下'}}
{{language == 'en' ? 'Cooperation Mode' : '專案類型'}}:
資源交換
本案SDGs:



{{language == 'en' ? 'Requirements' : '專案需求說明'}}:
一、 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培育社會企業人才,鼓勵青年於本市設立社會企業公司或社會創新公司,用創新創意商業模式解決社會問題,並促進本市在地社會企業公司及社會創新公司深耕茁壯,減輕其創業負擔,特訂定本要點。
二、 申請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各款之條件:
(一) 從事弱勢關懷、銀髮長照、在地發展、生態環保、科技創新、食農創新及公平貿易等社會議題之社會企業公司或社會創新公司。
(二) 公司原始設立登記或立案未超過八年(以申請日為推算基準)。
(三) 公司設立登記及稅籍登記於本市。
三、 符合前項規定且二年內參與本府舉辦或指導、合作之社會企業創新創業競賽得獎之團隊,將優先補助。
四、 補助項目及基準如下:
(一) 辦公場域租金補助:
1、 社會企業公司:依公證租賃契約所載租金金額範圍內補助,補助時間依申請核准當月起算,最長補助二年,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八千元。
2、 登錄在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社會創新組織登記資料庫之社會創新公司:依公證租賃契約所載租金金額範圍內補助,補助時間依申請核准當月起算,最長補助二年,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四千元。
3、 符合前兩目之公司僅可擇一申請補助。經核准補助之公司於補助期間變更公司組織,仍屬第一目或前目所定之補助對象者,本府得逕依前兩目之規定提高或降低租金補助額度。但同一公司之補助期間合計不得逾二年。
(二) 社會企業公司之設備補助:辦公場域營業所需之硬體設施或設備(不含耗材),最高補助新臺幣二十萬元。依申請核准之日起前後三個月內,以公司為買受人購買之設備為限。
前項第一款補助之辦公場域應坐落於本市,並不得為受補助公司成員、成員之配偶及其直系一親等親屬所有。
★申請期間:每年一月十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止,以申請表送達本府之日為申請日;依收件順序審核,補助款用罄即不再受理。
★相關資料亦可參考網站: https://youth.tycg.gov.tw/cp.aspx?n=11650
★繳交文件請親送或郵寄至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2樓社會企業中心
二、 申請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各款之條件:
(一) 從事弱勢關懷、銀髮長照、在地發展、生態環保、科技創新、食農創新及公平貿易等社會議題之社會企業公司或社會創新公司。
(二) 公司原始設立登記或立案未超過八年(以申請日為推算基準)。
(三) 公司設立登記及稅籍登記於本市。
三、 符合前項規定且二年內參與本府舉辦或指導、合作之社會企業創新創業競賽得獎之團隊,將優先補助。
四、 補助項目及基準如下:
(一) 辦公場域租金補助:
1、 社會企業公司:依公證租賃契約所載租金金額範圍內補助,補助時間依申請核准當月起算,最長補助二年,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八千元。
2、 登錄在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社會創新組織登記資料庫之社會創新公司:依公證租賃契約所載租金金額範圍內補助,補助時間依申請核准當月起算,最長補助二年,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四千元。
3、 符合前兩目之公司僅可擇一申請補助。經核准補助之公司於補助期間變更公司組織,仍屬第一目或前目所定之補助對象者,本府得逕依前兩目之規定提高或降低租金補助額度。但同一公司之補助期間合計不得逾二年。
(二) 社會企業公司之設備補助:辦公場域營業所需之硬體設施或設備(不含耗材),最高補助新臺幣二十萬元。依申請核准之日起前後三個月內,以公司為買受人購買之設備為限。
前項第一款補助之辦公場域應坐落於本市,並不得為受補助公司成員、成員之配偶及其直系一親等親屬所有。
★申請期間:每年一月十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止,以申請表送達本府之日為申請日;依收件順序審核,補助款用罄即不再受理。
★相關資料亦可參考網站: https://youth.tycg.gov.tw/cp.aspx?n=11650
★繳交文件請親送或郵寄至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2樓社會企業中心
{{language == 'en' ? 'Proposing Organization' : '提案單位'}}: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language == 'en' ? 'Unified Number (Taiwan)' : '統一編號'}}:
41458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