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 == 'en' ? 'Big City Marketing Solutions Co., Ltd.' : '大城市行銷企劃有限公司')}}

本關鍵字採用 LDA 主題模型分析,並由 AI 演算統計歸納,僅供參考。(資料時間:2025/08/27)

聯絡電話:049 -2248058 / 0988207196
單位對外聯絡人:黃昱盛
電子信箱:bigcity168888@gmail.com
公司地址:540 南投縣 南投市 中興路405號
英文名稱:Big City Marketing Solutions Co., Ltd.
組織總類:營利
組織類型:公司
行業別:批發及零售業
中類行業別:批發業
負責人:黃昱盛
員工人數:3
成立時間:2021-12-10
統一編號:90609174
資本額:1000000
登記年度:2025
財務資訊:營利事業
盈餘預計投入社會使命:5%
接受政府補助占全年總營收:0%

商品服務

行銷設計
ESG環保再生多功能承置架
建議售價:專案定價 元
行銷設計
多功能公益砧板
建議售價:專案定價 元
行銷設計
公益手工皂禮盒
建議售價:專案定價 元

{{(language == 'en' ? 'Social mission' : '社會使命' )}}

突破斷層,串聯善意:讓每一份企業採購都創造永續價值
在台灣,弱勢族群的就業仍面臨高度挑戰。雖然許多弱勢團體、庇護工廠與社福單位努力投入訓練與生產,卻因缺乏行銷資源與通路,產品難以被市場看見與採購。另一方面,企業雖有 SDGs/CSR/ESG 採購意願,卻因缺乏整合平台與專業策劃,常只能選擇制式化商品,導致「弱勢有產品卻無法銷售、企業有需求卻無法對接」的落差持續存在。

這樣的斷層,帶來一連串負面影響:
1.弱勢家庭收入不穩、技能停滯,陷入「經濟弱勢—銷售不足—培訓中斷」的惡性循環;
2.社福機構因資源有限難以擴展服務,政府補助壓力增加;
3.環境面則因企業仍大量採購低價高耗能贈品,加劇資源浪費與碳排放,削弱大眾對永續消費的信任。
我們的角色:串聯需求與供給,讓採購創造影響力!

大城市行銷企劃有限公司致力於成為「需求端與供給端的橋樑』,推動企業 CSR 採購、支持弱勢就業,並促進循環永續產品的流通。我們提供整合式行銷策劃、包裝設計與永續禮贈品方案,攜手弱勢團體、庇護工廠、社會企業與永續品牌,將他們的產品轉化為兼具市場價值與設計感的企業禮品,讓企業在日常採購中同時實踐 SDGs、CSR 與 ESG 目標。

我們的努力,對應以下聯合國SDGs永續發展目標:
#17 夥伴關係:促進企業、社福機構與永續品牌之間的跨界合作,共創共好。
#10 減少不平等:透過公平採購與社會創新產品,縮小社會經濟差距。
#12 責任消費與生產:從「禮贈品」開始,實踐循環設計與永續消費。

每一份禮品,都能承載社會價值

大城市相信,企業的每一次送禮與採購,都是展現品牌價值與社會責任的契機。當一份禮品能同時帶來就業機會、減少不平等、推動循環經濟與環境永續,就能將惡性循環轉化為:

「公益採購 → 穩定就業 → 資源再投資 → 社會永續」

讓採購「禮贈品」不只是支出,而是創造價值的起點。

{{(language == 'en' ? 'Business' : '營運模式' )}}

1. 建立線上禮贈品平台:
★ 串聯弱勢團體、庇護工廠、社福機構與永續品牌以及社創組織夥伴,並依企業需求,採購最適合的合作單位與產品。
★ 透過官方網站,以數位方式展示合作產品項目,提供線上詢價功能,並由專業行銷顧問協助企業規劃禮贈品方案,提供一條龍服務,提升產品可視性與採購效率。

2. 推動ESG環境永續商品:
★ 建立ESG環境永續生產夥伴產品資料庫,依企業預算及需求媒合合適的永續商品。
★ 結合再生材料與綠色產品,打造永續商品供應鏈,兼顧社會價值與環境永續。

3. 品牌企劃與創意設計服務:
★ 提供完整品牌企劃、創意包裝與客製化設計,提升產品市場吸引力,同時兼具公益與環保,增強企業整體形象。
★ 透過減少資源浪費與再生資源應用,落實ESG永續發展,打造社會、環境與企業三贏模式。

{{(language == 'en' ? 'Current status' : '現況與年度成果' )}}

透過長期合作,持續支持庇護工廠的發展,讓更多弱勢族群能夠融入社會、實現自我價值。

現有合作弱勢團體夥伴:
◆彰化縣喜樂小兒麻痺關懷協會 附設「愛加倍庇護工場」。
◆社團法人彰化縣小嶺頂愛啟兒關懷協會。

現有合作社創組織夥伴:
◆陸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茶籽堂

SDGs案例成果:
✅案例成果:中興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東會紀念品企劃,採購「愛加倍庇護工場」《皂就幸福公益手工皂禮盒》計3萬組,增加其收入 約500萬。由庇護工廠學員全程手工製作,支持弱勢就業,實踐企業與公益雙贏。由天然素材製成,牛皮盒減塑包裝,客製化設計提升紀念價值。
#17 夥伴關係
#10 減少不平等
#12 責任消費與生產

✅案例成果:2025年 盛達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紀念品企劃,《多功能雙面砧板公益禮盒》計1萬組, 委託「愛加倍庇護工場」包裝設計加工,增加其收入約25萬,並推廣環保耐用雙面砧板及減塑客製手工盒,質感與實用並重,落實負責任消費與生產。
#17 夥伴關係
#10 減少不平等
#12 責任消費與生產

✅案例成果:昇陽半導體 2024 年股東會紀念品《多用途承置架》:使用廢棄橡膠木再生產品,延長資源生命週期,牛皮盒減塑包裝,落實負責任消費與生產。
每個產品使用約120g的木頭,120g*32000個/1000 = 3,840 kg,約減少3840公斤的廢棄橡膠木。
#17 夥伴關係
#10 減少不平等
#12 責任消費與生產

✅案例成果:2025年增加2位在地婦女的就業機會,並提供晉升機會。
#10 減少不平等

{{(language == 'en' ? 'Social influence' : '社會影響力呈現' )}}

大城市行銷企劃有限公司的核心社會使命,是透過創新行銷與禮贈品整合服務,實現社會共好與永續發展。

我們的努力,對應以下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

#17 夥伴關係|22.2%
透過整合企業、社福機構、永續品牌與地方資源,我們積極推動跨界合作,建構共享資源與永續價值鏈。在我們的專案中,與合作夥伴的協作占比達 22.2%,展現「共好」不只是口號,而是可衡量的實踐。

#10 促進平等|16.7%
我們將近 16.7% 的資源,實際投入於支持弱勢族群,包括庇護工廠、身障者、在地婦女、小農與原民組織等,創造穩定就業、收入與培力機會,協助他們重回經濟循環,縮短社會與經濟落差。

#12 產銷責任|11.1%
在企業禮贈品專案中,我們導入再生材質與循環設計,如回收橡膠木、減塑包裝等,實踐低碳、低耗材的責任採購策略。占比 11.1% 的專案資源,投入在綠色設計與循環產品的推廣與應用,減少資源浪費、提升使用壽命。

{{(language == 'en' ? '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 '公司章程揭露' )}}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關於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定名為大城市行銷企劃有限公司。第二條:本公司經營之事業如左:
F101050 水產品批發業 、F101130 蔬果批發業、F101990 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業、F102030 菸酒批發業、F102050 茶葉批發業、F102170 食品什貨批發業、F1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F105050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F106010 五金批發業、F106020 日常用品批發業、F106050 陶瓷玻璃器皿批發業、F107030 清潔用品批發業F108040 化粧品批發業、F10907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F110010 鐘錶批發業、F113020 電器批發業、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3110 電池批發業、F115010 首飾及貴金屬批發業、F199990 其他批發業、F201010 農產品零售業、F201020 畜產品零售業、F201030 水產品零售業F203010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F203020 菸酒零售業、F2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F205040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F206010 五金零售業、F206020 日常用品零售業、F207030 清潔用品零
第三條:本公司設於台灣省南投縣,必要時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第四條:本公司公告方法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第五條:本公司資本額定為新台幣壹佰萬元整。第六條:本公司股東姓名、及其出資額如左:黃昱盛960,000元整
、廖怡惠40,000元整。第七條:本公司董事非得其他全體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股東非得其他全體股東 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不得以其出資之全部或一部轉讓與他人。第八條:本公司股東每出資新台幣一千元有一表決權。第九條:本公司置董事一人,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第十條:董事之報酬得於章程內訂明或依特約另訂之。第十一條:本公司得設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廿九條規定辦理。第十二條:本公司會計年度每年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卅一日止辦理總決算一次。第十三條:本公司應於每屆會計年度終了後,由董事造具左列表冊請求各股東承認。(一)營業報告書。(二)財務報表。(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第十四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先提1%為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第十五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再由股東同意分派股東紅利。第十六條:本公司盈餘虧損,按照各股東出資比例分派之。第十七條:本章程未定事項,悉依公司法規定辦理。第十八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110年12月07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111年01月13日

{{(language == 'en' ? 'More' : '更多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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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 'en' ? 'Activity resume' : '活動履歷' )}}
{{(language == 'en' ? 'Browse the proposal' : '提案履歷' )}}
{{(language == 'en' ? 'Results Window' : '成果櫥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