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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介紹
一、計畫目的:國科會為將具原創性且有重大商業潛能之科研成果推展至市場,提升研發成果商業化之可行性,以達成衍生新創公司或銜接跨部會新創資源接棒育成之目的;徵求符合政府產業創新政策推動方向且為破壞式創新技術之創業計畫。
二、申請機構:
(1) 以國科會「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之執行機構為提案申請單位。
(2) 其他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本會受補助單位,請透過各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進行提案申請
三、計畫執行期間:本計畫每次補助期間原則上不超過1年。若計畫內容包含多年期發展規劃,申請機構應於構想書中提出說明做為審查參考
四、申請期限與資格:
(1)、申請期限:115 年 8 月 3 日起至 115 年 9 月 3 日止。
(2) 各「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需依照建立之初審機制且符合輔導推薦表內之項目,進行個案評估及篩選潛力申請案。審查時應至少由 3 位委員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審議,其中需包含外部委員至少 2 位;經各平台初審通過推薦申請個案,送件時需逐案提供委員初審意見。
(3) 個案規劃運用於創業之技術,需為政府補助計畫產出之研發成果,依「科學技術基本法」規定歸屬於執行機構所有者。
(4) 平台初審時需對個案進行智財背景權利狀態調查,並評估是否為具重大商業化潛力之早期原創技術。
(5) 個案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須實際參與申請計畫中相關研發成果之開發或共同研究開發,且為申請計畫之核心技術發明人之一。
(6) 生醫領域之個案,涉及醫材或藥品取證之個案,僅接受拔尖案申請,依照醫材領域及藥品領域作為區分。
1. 醫材領域之個案,須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條件,方得申請:
i. 完成產品規格制訂與試量產測試驗證,經衛生主管機關評估判定具明確上市途徑、且為中風險等級以上醫材。
ii. 若現階段為 LDTs 產品,則需完成 LDTs 申請文件並有明確往 IVD 發展之規劃;
iii. 取得 US FDA 突破性醫材資格(Breakthrough Devices Program)認定;
2. 藥品領域之個案,須進案前須完成 CDE/FDA 諮詢,確認 IND 送審清單內容與規劃。
若屬生技醫藥領域,但不涉及藥品或醫材法規取證(如:藥物開發平台,生物晶片,實驗室檢測技術等),則可申請萌芽案或拔尖案。
五、補助類別與經費核撥:
(1) 獲推薦之個案:
1. 萌芽案:具商業潛能之科研成果,已有初步商業構想,目標為驗證市場需求建立可行商業模式,並完成商業化原型,補助經費申請額度新臺幣以 800 萬元為原則。
2. 拔尖案:同一技術曾執行萌芽案績效良好或經科研產業化平台評估具重大發展潛力者,並應提出合格投資方評估報告及適任未來新創公司 CEO/COO 人選及創業所需運用智財權已向執行機構提出技術作價申請之證明文件和智財清單始得提出申請,補助經費申請額度以新臺幣 1,500 萬元為原則。
(2) 經審核通過者,經費分兩期撥款:第一期款於計畫核定,完成簽約請款條件後撥付,第二期款於期中查核會議通過後,始得請款撥付。
六、申請方式:
(1) 請各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於期限內(以函文發文日期為準),檢附計畫申請名冊 (由各科研產業化平台統一填寫,並需確認個案運用之創業技術內容,依「科學技術基本法」規定歸屬於執行機構所有者) ,以公文函送本會提出申請。
(2) 計畫主持人需至本計畫平台填寫申請資料,並於申請截止日前上傳所需文件。(平台網址:https://tgp.stpi.narl.org.tw/login)
※計畫構想書範本請務必下載最新版本,並不得任意刪減範本所列應填項目,若有缺漏將視為資料不全。相關申請資料電子檔,逾期或資
料不全經通知未於期限內補正者,不予受理。申請案應附文件如下列
(相關資料可於本計畫平台/文件下載區下載):
1. 個案構想書,含創業所需之智財清單(若有共有或運用他人等樣態,須檢附已完成執行機構間簽署授權應用之相關證明文件)。
2. 輔導推薦表(含校內初審委員名冊)。
3. 獲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推薦申請拔尖案者,應加附投資方評估報告、未來新創公司 CEO/COO 人選簡歷、創業所需運用智財權已向執行機構提出技術作價申請之證明文件及智財清單。
4. 補助科研創業計畫資訊切結書。
(3) 申請案如有涉及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 11 點所規定之研究倫理審查事項:研究計畫中涉及從事人體研究、人體試驗、人類胚胎及胚胎幹細胞研究者,應檢附倫理審查委員會相關核准文件;涉及基因重組相關實驗者,應檢附生物實驗安全委員會核准之基因重組實驗申請同意書;涉及基因轉殖田間試驗者,應檢附主管機關核准文件;涉及動物實驗者,應檢附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核准文件;涉及第二級以上感染性生物材料試驗者,應檢附相關單位核准文件。核准文件未能於申請時提交者,須先提交已送審之證明文件,並於計畫核定執行起始日之當月底前補齊核准文件,經限期補正逾期未完成補正者,不予核定。請務必依該規定檢附研究倫理審查相關文件。
更多關於本計畫申請事宜請詳查官網公告
聯絡方式
- 聯絡單位: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
- 聯絡電話:(02)2737-8129
- Email:[email protected]
- 計畫辦公室 黃壹貞 小姐 電話:(02)2737-7421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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