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失業者創業貸款 上限翻倍至200萬
勞動部8月26日公告「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協助辦法」部分條文,將貸款額度上限由100萬元調高至200萬元,並增加貸款次數,民眾在未還清貸款前,如果還有資金需求,還可以再申請二次,總計三次貸款核給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為減輕符合資格失業勞工創業資金壓力,勞動部提供「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貸款」及利息補貼,貸款額度最高200萬元,還款年限最長七年,免保證人及擔保品,且前三年利息由勞動部全額補貼,第四年起貸款人只要負擔年息1.5%之利息,差額由勞動部補貼。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失業者想要申請,必須要具備三項條件,分別是接受勞動部創業諮詢輔導及適性分析、三年內參加勞動部或政府機關(構)創業研習課程至少18小時、登記為所營事業的負責人,且登記日前14日內無就業保險投保紀錄及未擔任其他事業負責人。
據統計,過去五年共有4,205人申請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貸款,核貸人數2,155人,核貸率約為51.25%,核貸金額約12.58億元。
發展署指出,主要提供貸款對象為五人以下的微型企業,過去申請創業貸款創業項目,多是開設咖啡店、飲料店、或網拍等,但是近年發現有不少民眾開始往資訊領域創業,在機械設備購置成本較高情況下,把貸款額度上限調高至200萬元。
依照規定,申請的負責人所營事業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商業設立登記或立案登記(例如托嬰中心、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或短期補習班),最高可貸款額度200萬元,但如果是符合商業登記法第5條規定得免辦理登記的小規模商業,並辦有稅籍登記者,最高貸款額度則為50萬元。
此外,勞動部表示,失業者在申請創業貸款的同時,勞動部也辦理創業研習課程提供創業者學習創業知識,亦提供創業諮詢輔導服務,協助創業者解決創業前後可能遭遇的困難,提高創業成功率及穩健經營,歡迎多加利用。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