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社會住宅必要附屬設施項目及規模
發佈日期:2021.04.21

一、依住宅法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二、主管機關或民間興辦之社會住宅於規劃設計前,應協商興辦社會住宅所在之直轄市、縣(市)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供所需之附屬設施項目、空間需求及經費負擔方式,一併納入規劃興建。
三、社會住宅應視基地計畫容納人口數設置服務項目如附表,設置規模基準依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前項計畫容納人口數,以每住宅單位居住三人計算,單身住宅以一人計算。
第一項提供服務項目,經主管機關邀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議於本公告之項目及規模範圍內,考量基地可興建戶數、計畫容納人口數及所在地區公共服務品質需求後評估是否設置。
本網頁所載資料僅供參考與資訊提供之用,相關內容若有異動,請以主管機關或主辦單位之正式公告為準
其他推薦文章

新聞輔導新創勇奪美東大獎 展現臺灣創新實力
為協助新創企業突破海外市場門檻,中企署透過建構落地輔導機制,成功協助新創公司Taelor(汰樂)以「AI驅動客製化穿搭服務精準對接紐約市場需求,並從全球2,700家企業中脫穎而出,榮獲美國知名商業媒體... ......繼續閱讀
2025.12.10

新聞三大財會團體協助中小企業紀錄碳帳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今(114)年首度與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等三大財會專業團體合作,建構全國在地碳健檢服務網絡,透過財會團體協助中小企業蒐集碳排放數據並提供減碳建議,打造全新「記帳兼記碳... ......繼續閱讀
2025.12.10

新聞經濟部115年度第1次補助參加海外國際展覽 即日起至12/31受理申請
經濟部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加海外國際展覽業務計畫,115年第1次補助開放申請囉!本次受理2026年1-6月展覽補助申請!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2/31止(!!!)更多資訊:1. 補助公告詳情2. 線上申請補... ......繼續閱讀
2025.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