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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利息補貼

最後更新日期:2025.03.07

新北市政府為減輕身心障礙者創業負擔,針對年滿20歲至65歲、設籍並實際居住新北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者提供創業貸款利息補助

  • 申請方式

    應附文件:
    1.申請書
    2.開(執)業許可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3.創業設立登記三個月前至申請當月止,以申請人名義向金融機構辦理貸款之證明。
    4.合資創業者需檢附合夥契約書或公司組織章程(含股東名冊)。
    5.申請人或其事業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6.營業場所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或建物謄本之影本。

  • 對象

    利息補貼之申請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設籍並居住新北市(以下簡稱本市)6個月以上。
    (二)年齡20歲以上65歲以下,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三)具工作能力及創業意願。
    (四)於本市設立公司、商業登記核准或取得開(執)業許可登記未滿一年,且登記地址應與實際營業場所相同。
    (五)未獲中央、地方政府機關發給與本補貼同性質之補助。
    (六)申請時未擔任其他營利事業負責人或有其他受僱情事。 

  • 資金額度

    1. (一)貸款每人最多以1筆為限,貸款金額每人最高新臺幣70萬元,補貼年限最長7年。
    2. (二)利息補貼金額以繳交利息之收據所列金額為準,第1年全額補貼,自第2年起逐年遞減10%。

  • 諮詢窗口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身障就業輔導科 
    電話:(02)29603456分機6584

  • 網站

  •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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