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櫃買中心(Taipei Exchange)創櫃板Plus

最後更新日期:2026.03.20

櫃買中心(Taipei Exchange) 創櫃板成立於103年,係專為扶植中小微創新企業而設立的板塊,為響應政府「中小微企業多元振興發展計畫」及金管會推動臺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政策目標,於114年1月9日推出「創櫃板Plus」新制。
「創櫃板Plus」結合創櫃板大聯盟資源,提供企業更便捷的申請流程、更多元的創新評估、更豐富的輔導課程及更吸睛的媒合活動。櫃買中心期望透過「創櫃板Plus」,成為中小微及新創企業的堅強後盾,幫助中小微及新創企業在市場中脫穎而出,協助各成長階段的中小微及新創企業循序進入資本市場,有機會從產業中的「隱形冠軍」邁向「明日之星」。

  • 申請方式

    第一階段(納入輔導):

    依我國公司法組織之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且符合下列各款創新、創意構想情形之一者,得提出登錄創櫃板之申請:

    1. 取具推薦單位註1所出具之「公司具創新創意意見書」。
    2. 取具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出具敘明公司具創新創意理由之推薦函。
    3. 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顯示營業收入達新臺幣 5千萬元以上者。
    4. 獲得國發基金投資或經濟部SBIR、SIIR等創新研發補助者。
    5. 依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核准於科學園區內成立之科學事業。

    申請公司通過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對公司誠信綜合評估後,即納入創櫃板輔導。

    註1:推薦單位: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國家實驗研究院、工業技術研究院、商業發展研究院、資訊工業策進會、證券承銷商、會計師公會、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中華民國創業投資商業同業公會及所屬會員、中華民國私募股權投資商業同業公會及所屬會員或其他提出申請經本中心認可機關。(https://www.tpex.org.tw/zh-tw/gisa/aplply/contact.html)

    第二階段(正式登錄):

    公司輔導完成後,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進行登錄創櫃板前之內控審查。通過審查後,公司即可於取具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最近年度財務報告後,擇定登錄創櫃板日期,正式成為創櫃板公司。(公司得自行選擇是否辦理登錄創櫃板前之籌資。)

    正式登錄創櫃板公司將取得股票代碼4碼,其日後公開發行、登錄興櫃及上櫃(市)掛牌繼續沿用,一碼到底。

    申請期程:隨到隨審

  • 對象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公司均得檢具「登錄創櫃板申請書」向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申請:

    1. 依我國公司法組織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
    2. 具創新、創意及未來發展潛力者。

  • 資金額度

    公司透過「創櫃板」籌資系統籌資金額限制
    創櫃板增資股份之來源係公司辦理現金增資時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予員工及原股東認購而其未認購之部分;若為籌備處辦理募集設立,則為公司發起人依公司法第132條規定不認足公司股份之部分。 受輔導公司或籌備處辦理登錄創櫃板前之現金增資或募集設立,提出透過創櫃板供投資人認購之股本面額不得逾新臺幣3,000萬元,但受輔導公司或籌備處於申請登錄創櫃板時已取具推薦單位之推薦函或「公司具創新創意意見書」者,不受上開不得逾新臺幣3,000萬元之限制。

    投資人投資「創櫃板」金額限制
    參與創櫃板之投資人視其資格及條件而有不同控管機制,將投資人可能承受風險及損失控制在一定程度:
    (1) 若為一般投資人,應於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創櫃板公司籌資系統確認「風險預告書」後始得進行認購作業,經系統檢核未逾其投資限額,即完成投資人之認購作業。其投資限額為最近一年內透過創櫃板對所有創櫃板公司認購投資股票累計金額不得逾新臺幣15萬元。
    (2) 若為原始股東、具財力證明之自然人或天使投資人,則不設限。

  • 諮詢窗口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新創發展部

    曹研究員 02-2366-6059 、lucky6059@tpex.org.tw

    李小姐 02-2366-6032 、lynn@tpex.org.tw

    FB :https://www.facebook.com/TaipeiExchange/?locale=zh_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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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網站

  •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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