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社會企業創業租金及設備補助
最後更新日期:2025.01.14
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培育社會企業人才,鼓勵青年於本市設立社會企業公司或社會創新公司,用創新創意商業模式解決社會問題,並促進本市在地社會企業公司及社會創新公司深耕茁壯,減輕其創業負擔,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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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一)自中華民國114年1月10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向桃園市政府青年局提出申請。
- (二)必備文件:
- 1、辦公場域租金補助:
- (1)公司或組織設立登記許可函影本。
- (2)稅籍登記核准函影本。
- (3)經公證並載有租賃面積之營業場所租賃契約影本。
- 2、 設備補助:
- (1)公司設立登記許可函影本。
- (2)稅籍登記核准函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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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
- (一)從事弱勢關懷、銀髮長照、在地發展、生態環保、科技創新、食農創新及公平貿易等社會議題之社會企業公司或社會創新公司。
- (二)公司原始設立登記或立案未超過八年。
- (三)公司設立登記及稅籍登記於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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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額度
- (一)社會企業公司
- 辦公場域租金: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8000元,最長補助2年。
- 硬體設施或設備(不含耗材):最高新臺幣20萬元。
- (二)社會創新公司 (登錄經濟部中小企業署「社會創新平台」)
- 辦公場域租金: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4000元,最長補助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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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窗口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03-4225205#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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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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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