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商業服務業智慧減碳補助計畫
協助中小型商業服務業推動減碳管理與永續發展, 促進企業運用智慧科技,透過提升營運效能、預測部署決策、創新經營模式等方式達成減碳目的, 開創低碳營運與商業模式,加速產業綠色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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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1.一律線上申請,至商業服務業智慧減碳補助計畫申辦平台(以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公告為準),線上提出申請 。
2.本計畫受理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或經費用罄之日止,主辦單位得公告提前停止受理 。
應備文件:
需上傳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切結聲明書、提案計畫書(含WORD與PDF檔案)與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
對象
(一)提案企業須為符合下列資格與條件之中小型商業服務業【註1】
1.依法辦理公司登記 、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本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本國營利事業。
2.非歇業或解散狀態。3.不得有陸資投資 (依本部商業發展署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公告資料或本部投資審議司陸資來台投資名錄進行認定。)
(二)提案企業應為實際從事商業服務業,且有實體營業場域或電商平台營業之業者。
(三)提案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應為提案企業具營運決策權之專任人員;每1提案企業以申請1案為原則。
(四)提案企業應聲明下列事項 【註2】
1.已依「經濟部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辦法」或其他法規享有獎勵或補助者,不得就同一事項依本須知申請獎勵或補助。
2.提案企業依經濟部相關計畫簽約並接受補助者5年內未有因可歸責於提案企業之事由主動放棄接受補助,或遭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事。
註1:商業服務業指服務業中的批發、零售、餐飲等商業服務業(請參考官方網站說明)。另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中小企業指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之事業。
註2:自提案計畫申請當日起回溯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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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額度
單一服務應用類:
單一企業個別導入智慧低碳化之應用服務
1.導入至少(含)1項智慧減碳應用服務。
2.須帶動使用者或消費者體驗應用服務
3.降低碳排放量至少(含)0.5噸。
補助上限每案30萬元,總經費分補助款與自籌款兩部分,補助款不得超過全案總經費之50%。
整合服務應用類:核心企業協同商業服務價值鏈或/及體系內合作夥伴導入智慧低碳化之應用服務
1.導入至少(含)2 項智慧減碳應用服務。
2.須帶動服務價值鏈內之中小企業共同參與。
3.須帶動使用者或消費者體驗應用服務。
4.降低碳排放量至少(含)6 噸。
補助上限每案150萬元,總經費分補助款與自籌款兩部分,補助款不得超過全案總經費之50%。 -
諮詢窗口
商業服務業智慧減碳補助計畫服務窗口:
電話:02-23584539
LINE客服:@330teyfs -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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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