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DI設計驅動產業創新補助
為使台灣產業運用設計轉型升級,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推動「設計驅動產業創新」( Industrial Design-Driven Innovation,簡稱IDDI ),係依據「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訂定,並由「台灣設計研究院 – IDDI 設計驅動產業創新專案辦公室」執行。以「設計服務業」與「一般製造業」為對象,規劃「設計服務能量提升」及「設計導入創新加值」兩大類別。目的為推動其運用設計驅動創新及升級轉型,進而設計發展出創新商品或服務,以及新的商業模式,藉此提升企業設計位階與設計創新能量,提高市場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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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申請業者每年補助以一案為限,同一申請業者最高可連續申請3年。
※ 設計服務業者每年獲補助案及受委託案合計以 1 案為上限
申請業者自籌款須超過申請案總經費50%以上。
獲補助個案計畫經費核銷,僅限獲補助個案計畫所需相關支出(區分為政府補助款及業者自籌款2項),應符合本申請須知附件7「會計科目、編列原則及查核準則」之規定,但資本支出不予補助。
第一類「設計服務能量提升」類別業者,專業服務費上限為個案計畫總經費30%;申請第二類「設計導入創新加值」類別業者,委託設計費至少須占個案計畫總經費之40%。
為使專案有效以設計驅動創新,申請案皆須有「設計能量提升投入」經費編列,其比例建議超過申請案總經費50%。
※ 前述所指「設計能量提升投入」可包含以下:如設計相關從業人員、設計工具研發或購買、市場及消費者設計需求分析、委託設計專業服務項目、申請專利或設計競賽等設計能量等,可證明補助專案執行後公司內部設計位階及能量提升之投入項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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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
設計服務業
類別一 設計服務能量提升協助設計服務業對接未來市場的新型態趨勢,提升設計服務能量,例如數位或 AI科技應用、SDGs設計、國際設計合作、社會創新設計等未來趨勢。
一、補助標的:針對設計服務之服務流程創新、發展設計跨域合作機制、研發科技應用或其他設計工具、改革公司組織與培訓人力等,有效提升設計服務價值或擴大服務市場之項目。
二、執行時程:自公告受理截止日之次日起至中華民國(以下同)113年11月30日止。
一般製造業
協助一般製造業解決多元的設計需求,透過二階段徵選制度,引入跨領域設計團隊協作。一、補助標的:以提升企業內設計位階及設計創新價值為主,並以完整設計流程導入,協助企業透過設計專案研習 (Project-based learning),內容包括設計先期研究及設計導入應用開發等設計驅動創新內容。
第一階段 | 一般製造業設計需求提案:由一般製造業針對其欲發展之事業項目,提出設計需求。
- 設計先期研究:使用者研究分析、競爭產品設計規格分析、解決痛點之設計需求擬定、市場發展策略、公司設計發展藍圖規劃等設計先期研究及定位決策項目。
- 設計導入應用開發:產品細部設計開展、產品原型製作及測試、POS(Proof of service)或POB(Proof of Business )驗證、CMF(Color, Material, Finish)應用、設計服務流程及設計價值提升驗證等設計應用及擴散項目等。
第二階段 | 跨領域設計團隊徵選:針對通過第一階段徵選之設計需求提案,由跨領域設計團隊進行設計提案。
- 跨領域設計團隊:係指由設計服務業擔任主要申請業者,針對多元設計需求籌組而成之跨領域設計團隊。
- 徵選重點:依通過第一階段之設計需求為主,如設計需求項目之創意解題方案,及具有設計能量提升的價值方法與設計導入後續發展規劃等。
二、執行時程:自議定簽約日起,結案日期不得晚於114年10月31日止。惟 113年底(暫定)將針對12月31日前須完成之工作項目與114年執行內容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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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額度
設計服務業
類別一 設計服務能量提升:補助金額上限新台幣200萬/案一般製造業補助金額上限新台幣400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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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窗口
聯絡單位:IDDI 設計驅動產業創新補助專案辦公室
聯絡電話:02-2745-8199 #116
Email:iddi@tdri.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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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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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