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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補助企業布建海外通路計畫

最後更新日期:2026.07.28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以下簡稱貿易署)為協助國內公司、商號布建海外行銷通路,辦理補助廠商分散及開拓海外市場計畫(以下稱本計畫),並委託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以下稱執行單位)執行本計畫,透過專案補助以及專業諮詢輔導機制,協助企業布建海外行銷通路,分散市場並加強出口拓銷。

  • 申請方式

    請至「補助企業布建海外通路計畫」計畫網站, 點選「線上申請」登入平台辦理申請作業。

    計畫執行期間

    自核定日起至116年11月30日止

    受理申請時間

    自115年5月29日起至115年10月30日,或至經費用罄為止。

    申請企業應於受理截止時間「115年10月30日18時」前完成線上填寫及將相關文件上傳送出。

  • 對象

    申請範圍 

    新設展示中心、發貨倉庫、服務(維修)中心、分公司、子公司等實體據點,或新增代理商/經銷商等 
    提出多元、創新、發揮虛實整合效益之作法、新商業模式或整體解決方案 (排除參展、拓銷團、買主媒合 )
    布建國家:排除中國大陸及高風險國家

    申請資格

    公司、商號

    一、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本部國際貿易署登記為出進口廠商之公司或商號(以下統稱企業)。

    二、多家聯合申請之主導企業須有出進口廠商登記,共同執行企業則不受此限。

    下列情形,不符申請資格

    屬陸資企業。
    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企業淨值為負值。
    近5年內執行政府補助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
    執行政府補助計畫受停權,且尚未屆滿情事。
    欠繳應納稅捐情事及推廣貿易服務費紀錄。
    計畫內容已獲其他補助。
    114年9月1日至115年8月31日間,有受撤銷、廢止出進口廠商登記或停止輸出、輸入或輸出入貨品處分者。
    曾受本部補助之企業有因經費挪為他用、進行不當宣傳或為其他使人誤導混淆之。

  • 資金額度

    一、符合申請資格之單家企業:補助上限新臺幣(以下同)500萬元。
    二、符合申請資格之多家(2家以上)企業聯合申請:補助上限2,000萬元。
    三、每家企業限申請1案,企業自籌款須達全案總經費之50%以上。
    四、企業可提出2年期計畫

  • 諮詢窗口

    諮詢專線0800-235-855 (服務時間:09:00-12:00;13:30-18:00)

    【管科會】:劉先生
    電話:(02) 3343-1142
    信箱:[email protected]

    新創、微型及一般企業申請【新創總會】:林小姐
    電話:(02)2332-8558分機218
    信箱:[email protected]

    多家企業申請【商研院】:丁小姐
    電話:(02)7756-1763
    信箱:[email protected]

  • 網站

  • 主辦單位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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