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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利息貼補

最後更新日期:2024.10.16

新竹市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利息貼補,設籍新竹市20~60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具有工作能力及創業意願、新創企業未滿6個月、未曾接受中央或地方創業性貸款者,提供創業貸款利息補貼,最長7年。

  • 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向新竹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勞工處提出申請:
    一、創業計畫書一式二份。
    二、戶口名簿影本一式二份。
    三、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一式二份。
    四、營利事業登記證(合夥人加附合夥契約)、公司執照或開(執)業許可證影本。
    五、已營業需轉型者請檢附轉型前後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經審核符合資格者,應於三個月內自行向銀行辦理貸款。
    取得貸款行庫同意創業貸款之證明後,向本府申請利息貼補。

  • 對象

    一、設籍並居住新竹市六個月以上領有本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者。
    二、年齡在20歲以上未滿60歲,具工作能力及創業意願者。
    三、創業未滿一年或已營業需轉型者。
    四、未曾接受中央或地方機關創業性貸款或接受扶助身心障礙者自力更生獎助者。但民國九十年前,申辦新竹市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已還清者,不在此限。
    合於前項規定並曾接受公私立職業訓練機構或身心障礙褔利機構技藝訓練領有結業證書或參加技能檢定領有合格證書者,優先貼補。 

  • 資金額度

    申請利息貼補之貸款金額,依其創業計畫每人最高為新臺幣100萬元正,並以申請一次為限。
    經核准利息貼補者,應於每年一月及七月檢齊六個月內向貸款行庫繳交利息之收據正本並填具申請書表提出申請。

  • 諮詢窗口

    新竹市政府勞工處:03-5324900#18

  • 網站

  • 主辦單位

    新竹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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