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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創新照護產品及服務名錄照護機構獎勵

最後更新日期:2026.08.28

依據行政院於112年9月19日核定之「高齡科技產業行動計畫」,為強化普惠科技之應用,營造樂活銀髮世代,推動智慧科技於高齡照顧領域之實際落地,本署推動「創新照護產品及服務名錄照護機構獎勵」,鼓勵照護機構串聯資源進行科技導入與布建,並推進照護科技產品或服務深入各級照護之應用情境,促進照護產業發展。

  • 申請方式

    【申請時間】
    115年10月1日(四)起至11月15日(日)下午5時截止。
    (以申請E-mail寄出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附件】
    (一)申請表。
    (二)限定期間內購買「創新照護產品及服務名錄」產品/服務之支出憑證影本。
               1. 113年度名錄:購買期間自114年11月3日至115年5月27日止。(113年度清單
               2. 114年度名錄:購買期間自114年11月3日至115年11月15日止。(114年度清單
               3. 115年度名錄:購買期間自115年6月2日至115年11月15日止。(115年度清單
    (三)設立許可證書影本。
    (四)最近一期評鑑結果之公文影本。
    (五)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無則免填)。
    (六)切結書。

    ※申請機構就複數產品/服務申請者,請每一產品/服務填寫一張申請表,並檢附所有申請產品/服務之個別支出憑證,憑證日期須在限定期間內。

    ※因每一屆名錄有效期間均為2年,113年度名錄產品已於115年5月27日屆期,若欲以購買113年度名錄產品申請115年度照護機構獎勵者,有效購買期間為114年11月3日115年5月27日止(非於該區間內所開立的支出憑證,將無法進行獎勵計畫申請)。
     

    申請方式】
    (一)參考本公告須知要求及附件格式,完成填寫申請附件並用印(請轉存為PDF檔,檔名:OOO機構全銜_115年度機構獎勵申請附件)並以E-mail方式寄至本計畫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OOO機構全銜_115年度機構獎勵申請(共O件)

  • 對象

    (一)限定期間內購買登錄於「創新照護產品及服務名錄」產品/服務之國內公私立照護機構

    (二)公私立照護機構:
    1. 老人福利機構,依照老人福利法設立之機構,且限計畫申請期間內評鑑結果為乙(含)等以上之機構。
    2.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立之機構,且限計畫申請期間內評鑑效期合格之機構。

    ※申請計畫不得為已享有我國政府機關相關獎勵、補助,或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

    ※曾獲得113、114年創新照護產品及服務名錄照護機構獎勵之機構,不得以購買曾獲獎勵之產品送件申請。

  • 資金額度

    每一機構最高獎勵新臺幣30萬元,擇優錄取。(實際獎勵金額以審查結果為主)

  • 諮詢窗口

    (一)電話:02-2366-0812 #359(蕭小姐)(平日09:00-12:00;13:30-17:30)

    (二)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 網站

  • 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本網頁所載資料僅供參考與資訊提供之用,相關內容若有異動,請以主管機關或主辦單位之正式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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