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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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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新修正的商品標示法有什麼要注意的地方?

A

新修正的商品標示法在112年5月18日上路,為了讓創業者們更了解這次的法規修改內容,幫大家整理了需要注意的商品標示事項! 

商品標示法主要用於規範一般商品的標示法規,像是電器、玩具、織品、文具、3C產品等,需要另外特別規範管理的廠品,如食品、健康食品、化妝品、環境用藥等,則依食品安全法、藥事法等相關規定標示,由於網路購物日漸興盛,商品標示法也將網路販售的商品納入規範。 

修法重點
1. 國產及進口商品除標示製造商或進口商,若有委製商或分裝商也須標示廠商資訊。
2. 商品標示除了於商品本體、外包裝或說明書以文字呈現,可增加二維條碼或QR Code電子標示作為輔助,若商品想單獨以電子標示,則須等新法實施後,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可以採用電子標示的商品。
3. 為確保商品符合標示規定,除了實體店面,地方政府亦可至製造商、進口商、分裝商或倉庫、倉儲、發貨倉等存放場所進行檢查。若規避、妨礙或拒絕抽查,得按次處以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4. 為強化網路商品管理,網路平台業者需提供刊登者、供貨者、販賣業者等資訊。若規避、妨礙或拒絕提供資料,得按次處以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5. 違規處法機制原則上維持先限期改正,不改正才罰鍰,但若情節重大或對身體健康有立即危害,則可立即罰鍰並限期改正。
6. 違規廠商資訊、違法事由及依據,將公告於中央主管機關網站供民眾查詢。 

另外新法施行前已經上市之商品可以不用追回產品重新標示,但地方政府有稽查需要時,業者應提出相關文件說明商品流通進入市場的時間點,新法施行後,新流通進入市場的商品,就要依據新法進行標示喔!

商品標示行政書表&參考資料:
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108062

新修正商品標示法說明簡報(影音教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ZGcurJxSWU

最後更新日期: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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