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上廣告棉花棒銷售是否有違法問題?棉花棒屬醫療器材?
發佈日期:2024.02.26
只要有產品、公司資訊、廣告宣稱,提供給不特定多數人觀看和了解,就是一種廣告行為;如果是藥物、醫材廣告,廠商必須把相關文字、言詞、圖案等事先送衛生局審查,審查通過才能依照審查內容從事廣告行為,違者可依藥事法處2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食藥署醫粧組說明,醫療器材分為一至三級,如棉花棒、紗布等一級醫材,以及衛生棉條、體脂計、保險套等18項二級醫材,若其醫材廣告通過許可,則可以在網路播放。另依《醫療法》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醫療機構為醫療廣告須事先送審,符合醫療法第五章醫療廣告之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