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格子店鋪承租格子販售商品,也需要申請稅籍登記嗎?
發佈日期:2024.03.29
要,格子店的承租人,只要最近半年(6個月)平均每月累計銷售總金額達8萬元,就應辦理稅籍登記。如果在同一家店租好幾個格子,所有格子銷售總額要一併計算。在中華民國境內不同地點不同店家租格子寄賣貨物,每處銷售額不予併計。 也就是說最近半年(6個月)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8萬元,就不用辦理稅籍登記。
要,格子店的承租人,只要最近半年(6個月)平均每月累計銷售總金額達8萬元,就應辦理稅籍登記。如果在同一家店租好幾個格子,所有格子銷售總額要一併計算。在中華民國境內不同地點不同店家租格子寄賣貨物,每處銷售額不予併計。 也就是說最近半年(6個月)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8萬元,就不用辦理稅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