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申請暫停營業,但復業時沒有申請,被查獲是不是要罰? 發佈日期:2024.03.29 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或申報暫停營業、復業者,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將處1,5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逾期未改正或補辦者,得連續處罰至改正或補辦為止。 返回創業常見問題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