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網拍業者,但生意不穩定,淡旺季營業額差距極大,需要登記嗎? 發佈日期:2024.03.29 個人如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際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若當月銷售額已達營業稅之起徵點(銷售貨物已達8萬元;銷售勞務達4萬元),應儘速向所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辦理稅籍登記,依法報繳營業稅。 返回創業常見問題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