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開一間寵物用品店並提供寄宿服務,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發佈日期:2024.03.04
寵物寄宿服務歸類於寵物寄養業,須遵照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取得特定寵物業許可證
且負責人或員工必須符合下列專任人員資格之一:
1、職業學校或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畜牧、獸醫、水產、動物等相關系、科畢業。
2、曾接受各級主管機關辦理或委辦之畜牧、獸醫、水產、動物及動物福利等相關專業訓練一個月以上,領有結業證書。
3、繁殖、買賣或寄養場所現場工作三年以上經驗。
除了取得許可證照,營業地點及店內環境、設備也都要遵照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同時也要留意動物保護法的相關規範。
因特定寵物業及動保法規較嚴格及繁雜,若有疑問都可以向所在地縣市的動保處洽詢!
相關法規請參考: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060031
動物保護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06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