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頁需支援JAVASCRIPT,請修正您的瀏覽器設定,以便獲得最佳的瀏覽體驗

:::
創業常見問題
:::
創業常見問題
你有創業疑問嗎?我們支援您。
創業常見問題

公司舉辦尾牙/春酒的相關費用可以當作進項來抵稅嗎?

發佈日期:2024.03.29

年終將近,各位創業夥伴們是不是都開始在規劃尾牙/春酒餐會拉~ 想破頭腦的規劃讓員工期待的尾牙/春酒,犒勞一整年辛苦的員工們。那尾牙/春酒有哪些須注意的稅務問題呢?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

Q:尾牙/春酒的相關費用(餐費、場地費、表演費、摸彩獎品...)可以動用職工福利金嗎? 可以當作進項扣抵銷項稅額嗎?

A:尾牙/春酒是為慰勞員工一年的辛苦所辦理的活動,不宜動用職工福利金應以「其他費用」科目認列。且依照營業稅法規定,這非屬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故不能作為進項來扣抵銷項稅額喔!

Q:用來供摸彩的禮品是公司的存貨,這樣帳務該如何處理呢?

A:若商品/原料購入時,已將進項稅額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在轉為摸彩使用時,應視為銷售貨物,按「時價」開立以自己公司為買受人的發票,且該張發票的扣抵聯應於開立後自行截角或加蓋戳記作廢,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Q:員工抽中的獎金/禮品須要申報扣繳所得稅嗎?

A:根據中獎人是否為境內居住者而有不同的規定

1. 境內居住者:按中獎金額/禮品價值扣繳10%稅額,並於次月10日前繳清稅款、次年1月底前開具扣繳憑單向稽徵機關申報。若扣繳稅額不超過新台幣2000元,可免扣繳,但仍須申報 ; 中獎價值不超過1000元者,免扣繳也免申報。

2.非境內居住者:按中獎金額/禮品價值扣繳20%稅額,且須於給付獎金或禮品之日起10日內繳納及填報扣繳憑單。

<尾牙/春酒若有舉辦摸彩,不管是提供獎金/禮品,若有達須扣繳申報的標準時就要先替員工辦理扣繳申報喔!>

 

舉辦尾牙/春酒慰勞員工一年的辛苦,也別忘了先了解相關稅務問題 ! 如有稅務問題也可撥打 #國稅局免付費專線 #0800-00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