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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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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常見問題

我想在其他縣市開設分公司,分公司的營業稅及營所稅要怎麼申報繳稅呢?

發佈日期:2024.03.29

營業稅: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8條規定,應分別向各地區主管稽徵機關申報繳納,但營業人亦可向財政部申請核准由總機構合併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

營所稅:應將分公司之資產負債及損益狀況併入總公司,由總公司合併申報。

如有稅務問題也歡迎撥打 國稅局免付費專線: 0800-00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