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是以農民身分販售自己種植的稻米,未來想成立公司,要符合哪些法律規範?
發佈日期:2025.12.05
- 為了鼓勵臺灣在地農業生產及提升國際競爭力,農民向主管機關登記獨資或合夥組織農場、農業合作社,銷售自行生產初級農產品,可享有免徵營業稅的優惠;若為個人從事自力耕作,其銷售所得亦免納所得稅。
- 但若規模擴大,並決定成立公司組織時,由於其銷售所得需依法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故應詳細檢視組織型態轉換可能產生的稅務影響喔!
若產能或規模還未成熟,也可以找志同道合的夥伴成立產銷班,透過共同經營、資源共享的方式,互相學習提高競爭力。
現在農業部也有青年農民輔導平台及農民學院,提供想回鄉從農的青年各項資源!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
青年農民輔導平台
農民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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