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頁需支援JAVASCRIPT,請修正您的瀏覽器設定,以便獲得最佳的瀏覽體驗

:::
創業常見問題
:::
創業常見問題
你有創業疑問嗎?我們支援您。
創業常見問題

我曾經在大學上過經營管理課程2學分,請問可以作為申請創業貸款的課程時數嗎?

發佈日期:2023.07.10

為確保創業青年都具備有創業的基本知識,自98年4月28日開始,凡有意申請青創貸款之初創業青年,一定要檢附過去3年內受過大專校院或政府自辦、委辦或政府認可之民間單位,所開辦與創業輔導相關之課程20小時以上,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政府認可之民間單位名單及課程認定原則如下:
一、參與教育部登記有案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其推廣部、育成中心,所開辦2學分以上與創業、企業經營管理相關課程或學分班,提出結業證明。
二、參與政府自辦或委辦20小時以上創業育成相關課程,課程內容包括創業適性評量、企業管理、財務管理、法務管理、資訊管理及創業計畫書撰寫等,提出結業證明。

因此如為3年內取得與創業、企業經營管理相關課程學分則可獲認可,請檢附成績單或相關學分證明文件予承貸銀行。